俞建春副厅长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
专访省司法厅俞建春副厅长
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10时,福建省司法厅俞建春副厅长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视频录播、文字直播),就“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时 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10时
嘉 宾:福建省司法厅俞建春副厅长
主持人: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主持人小乔(中国福建政府网特邀主持人)
省司法厅俞建春副厅长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 俞建春副厅长回答网友问题
[主持人](10:00)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中国福建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请他谈一谈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并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俞副厅长!
[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10:0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10:03)
请您介绍一下提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
[俞副厅长](10:04)
201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中央有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工作汇报后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俞副厅长](10:06)
二是社会和群众有需求。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诸多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这些权利亟需公共法律服务的维护和保障,可以说,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从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增长,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政府供给能力和法律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同时,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维稳压力不断增大,迫切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公民法律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些都亟需公共法律服务的促进和支撑。
三是我省已具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条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下,我省司法行政部门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遇到法律问题,找律师咨询、代理开始成为习惯;法律援助制度更加完善,建成了覆盖全省、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逐年加大;乡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得到夯实。这些都为我们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持人](10:08)
应该说随着社会法制化不断推进,公民的法制化意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不仅是人民的需要,更是社会的需要,公共法律服务包括哪些内容?也请您给大家作下介绍。
[俞副厅长](10:09)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与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公共社会服务等一样都是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主持人](10:11)
那么,我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俞副厅长](10:12)
总的目标就是要实现我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具体来说,到今年底,要在全省全面推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和信息化平台网络覆盖全省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主持人](10:13)
那么我省推进这个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这个目标,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要做好哪些工作?
[俞副厅长](10:14)
要构建起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我们根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特点,确定了“服务为民,保障权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改革创新,提升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五条工作原则,明确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理念,全面实现普法规划,持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二是要推动法律服务覆盖城乡,重点要推动律师服务覆盖城乡,推动公证服务拓展延伸,推动司法鉴定为民利民,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公益便民;
[俞副厅长](10:16)
三是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必援;
四是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筑牢人民调解防线;
五是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强化衔接监管,完善教育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
[主持人](10:18)
目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怎么样?
[俞副厅长](10:19)
去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等设区市先行进行了试点。今年,其他设区市开始启动,目前已在全省全面推开。从先期试点地区工作情况看,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市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司法局有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各市司法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县(市、区),召开现场推进会,部署推动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普遍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作为重点,有力加以推进,同时,统筹兼顾普法和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及时跟踪指导,确保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注重创新,完善机制。各地立足实际,积极创新,探索实践了一些好的做法,经总结提炼后,形成了一些好的机制。
[主持人](10:21)
对这些好的经验做法能否举些例子进行说明?
[俞副厅长](10:22)
我就5个试点的设区市各举一个例子。比如,福州市鼓楼区在全省率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全区69个社区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并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规定和律师服务制度;厦门市开展了“联百村、走基层”活动,组织375名律师深入489个村居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现场见证等服务,促进村居换届选举有序进行;漳州市积极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法律人才资源,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1949个村(社区)全部有了法律顾问;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安排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人员进驻窗口值班,提供“一站式”服务;南平市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上,提出在每一个社区建设一个法律诊所,并推出“日坐诊、周巡诊、月会诊”,以及“预约诊疗”、“综合会诊”、“个性巡诊”等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专业、更便捷、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套餐。
[主持人](10:25)
您刚才多次提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什么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作用是什么?
[俞副厅长](10:26)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指选派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到每一个村(社区)都有法律顾问。
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主要有四项:
一是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俞副厅长](10:27)
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就群众身边的事,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法律知识,提高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针对村(社区)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为企业解惑释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平稳发展。
四是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基层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参与村(社区)区域内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主持人](10:29)
确实这个形式特别好,既可以协助村、社区组织机构进行依法管理,更多是方便群众就近可以寻找到法律的帮助,目前,各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展如何?
[俞副厅长](10:30)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它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搭建了新的平台,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辟了新的途径,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年多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省律师已担任501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与2014年底2683家相比,递增了87.0%。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海沧区、思明区和同安区,泉州市丰泽区和石狮市,漳州市龙文区,南平市建阳区等8个县(市、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全覆盖。通过整合公、检、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资源,漳州市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南平市91%的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厦门市、龙岩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分别达到78%和50%。
[主持人](10:32)
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俞副厅长](10:33)
当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存在经费保障比较困难、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人才资源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我们也希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能得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主持人](10:34)
针对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人才资源不足问题,省司法厅采取了什么措施?
[俞副厅长](10:35)
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增加律师资源。2014年7月,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我省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通过鼓励设立分所、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引导沿海中心城市律师事务所与县域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子活动、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师人才培训交流、加大扶持力度等措施,培育和增加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目前,已组织50家沿海中心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与50家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律师事务所结成了50个对子,开展帮扶活动。
二是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资源,包括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司法助理员、专职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等,调动他们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
三是整合社会法律服务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包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法律院校师生以及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
[主持人](10:38)
对于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省司法厅有什么办法?
[俞副厅长](10:39)
首先必须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各级政府理应为包括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经费保障。从实际情况看,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尤其是到边远、偏僻的村担任法律顾问,除了耗费工作时间外,还要支付一定的交通、住宿等成本。倘若缺乏经费保障,没有给予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定的补贴,工作难以持久开展。因此,省司法厅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推动把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列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争取实现以政府购买方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落实经费保障,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主持人](10:40)
下一步,省司法厅打算如何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俞副厅长](10:41)
上个月,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同志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为贯彻落实陈冬书记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省司法厅做了两件事:一是与省综治办沟通协商,决定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省综治考评范围,以督促各地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将村(社区)法律顾问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强化经费保障。二是向省政府请示,争取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明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主持人](10:42)
听了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已在全省面上推开,有的地方还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具体到单项工作,情况又是如何呢?比如说,法律援助工作。
[俞副厅长](10:43)
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较快,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全省各市、县(区)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每一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00%设立了法律援助站,每一个村(社区)都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依托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部队、看守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站1887个,其中新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95个、看守所法律援助站71个,打造了“城区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第二,法律援助范围日益扩大。一方面,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另一方面,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扩大了法律援助受援人群,实现应援尽援。
[主持人](10:46)
人民调解工作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又取得了什么成效呢?
[俞副厅长](10:47)
今年,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化解纠纷促和谐、助力建设新福建”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上半年全省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3万件,调解成功7.2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继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今年全省新成立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228个、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9个,新增专职人民调解员137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积极创建个人调解工作室,探索在大型商贸区、企业聚集区、人口聚居区等特定区域,指导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社会基层发挥了很好的作用,2014年省司法厅与省电视台合作办了《调解有一套》栏目,收视率在全省自办栏目中名列前茅。各地还涌现了《福州晚报》调解室、厦门《海西晨报》调解专栏等一批富有特色、群众欢迎的调解品牌。
[主持人](10:49)
您前面提到,有的地方把实体平台建设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在这方面,工作情况怎么样?
[俞副厅长](10:50)
我们结合业务用房建设,指导各地积极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省有43个市、县(区)设立了法律服务大厅(窗口),440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服务站,3591个村居(社区)设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各地在实体平台建设中,因地制宜,各有特色。比如,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在办公楼二层建成近百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并在一层沿街店面设立辅助窗口,负责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引导分流等工作。石狮市司法局采取软硬件建设同步进行,市、镇、村全面铺开的建设方案,市级大厅及9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俞副厅长](10:51)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依托街道司法所建立了1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69个社区依托调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联系点,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实体服务网络。连江县司法局根据县情设立了海上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流动人口公共法律服务站,将公共法律服务向海上和流动人口延伸。厦门市司法局进驻自贸区服务大厅设置“法律服务窗口”,设置接待员1名和轮值律师32名,实行“统一接待、集中登记、辨识分类、分别引导”,为自贸区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主持人](10:52)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什么举措?
[俞副厅长](10:53)
信息化建设是加快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我们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以战略思维、全局视野进行顶层设计,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有序实施。目前,福州市司法局建立了互联网+“313N”模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通过12348语音呼叫平台、12348网络服务、视频监控平台3个服务产品,1个大数据研判中心,实现市、县、乡镇3级内部司法行政业务联动、资源共享,外部N个联动部门互联互通(如110、12315、12345等),使群众随时随地获得均衡化、远程化和智能化的法律服务。泉州市司法局建立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实现来话转接及三方通话、录音管理、报表管理、留言管理等功能,成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的综合平台。市、县两级共设26个坐席,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在线值班,方便边远山区、农村群众申请和获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省司法厅也抓紧启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管理信息系统、司法鉴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改造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群整合、已建应用系统向省级云平台搬移等工作。
[主持人](10:56)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网友的提问。
[网友茵茵](10:57)
律师进村担任法律顾问,为我们村民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不知道律师如何收费?
[俞副厅长](10:58)
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是无偿的、公益性的,没有收费。换句话说,群众得到的法律服务是免费的、便利的,这也体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本质特征。当然,群众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或者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需要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管理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
[网友丽丽](11:00)
我省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情况如何?
[俞副厅长](11:01)
从全省来看,目前经费保障情况不尽如人意。有几个市(区)经费保障落实得不错,如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海沧区、石狮市等,每年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差不多有5千元的经费,虽然与广东省每年每个村(社区)1万元的经费标准相比,还有差距,但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还有一些县(市、区)也有经费,每年每个村(社区)约2、3千元;而其他占大多数的县(市、区)经费还没有落实到位。
[网友琪琪](11:02)
请介绍我省探索“互联网+”,打造便民司法服务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俞副厅长](11:03)
刚才,我介绍了省司法厅已启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系统建设,进一步打造司法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成后,将普遍实行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状态跟踪、结果查询、网上投诉、网上监督;“12348”法律服务热线系统建成后,将为群众提供声讯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也就是说,法律服务将更加便民,有网络服务、电话热线服务或面对面服务等多种方式,供群众自由选择。
[主持人](11:05)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感谢俞副厅长做客我们节目。公共法律服务是为权益受到侵害或遇到法律问题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帮助的专业服务活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强民生领域服务的重要抓手,衷心希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早日完成。再次感谢俞副厅长,感谢各位网友!
[俞副厅长](11:07)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