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检察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规范司法

15.04.2015  00:43

 

  福建检察网4月14日讯(何秀云 李芳芳) 最近,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做好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规范司法。

  该院注重深化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充分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深化检务公开和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重点查摆并整改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存在敷衍、推诿、刁难、限制其合法权利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办理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将律师来院办理的告知、阅卷、提出意见、提交材料等业务的受理进行归口管理,统一登记分流,并对反馈情况跟踪备案,避免律师通过非正式途径直接联系业务部门承办人,便于形成标准统一的做法和机制,便于对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权益工作进行监督。该院注重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建立完善听取意见工作规范,统一听取律师意见的工作标准。根据书面、口头(包括电话和当面)等不同形式区别听取意见的具体要求;明确反馈期限和责任,并对律师提出意见情况进行备案入卷,从机制上规范和保障听取律师意见工作。此外,该院还注重理顺相关工作机制,对外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和信息互通;对内不断完善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促进相互衔接配合,保障律师来院办理业务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高效顺畅运转,不断提高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工作水平。

    据了解,2014年以来,该院共接待律师约778人次,接收预约阅卷人317次,阅卷数达302人次;同时代为接收、转交相关律师文书156件,其中书面提请变更强制措施26件,提交律师意见书40件,申请会见7件,其他材料8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