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四举措保障困难群体充分享受医疗救助
19.07.2016 19:13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提高救助力度。各县(市、区)修订出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住院救助比例从60%提高到70%、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从50%提高到60%。
二是扩大救助范围。救助对象由原来三类分为四类,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目前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三是加大救助金额。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同比翻了一倍。上半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661.63万元,同比增长了5%,其中资助参保参合支出674.2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超5万人次。
四是优化便民举措。上半年全市完成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与新政策的对接,在系统中标注新增对象,及时调整特殊门诊和住院救助的分类救助比例,让困难群体及时享受新政策的福利。
(三明市民政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9.07.2016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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