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过期发生事故能否获赔?
法官提醒:过期未缴 保险不予理赔 之前购买过的保险到期了,拖一两天再买行不行?对于很多忙于上班的人来说,常常会有“明天再去吧,应该没事”的想法,但是有些事是不能拖的,保险就是其中一种。 在厦门就有一名男子在车险过期当天,超速行驶未及时采取措施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最终,该男子为此自掏腰包赔偿15万元。 身边事儿 保险过期发生交通事故 2015年7月的一个晚上,在厦门集美某路段,因为路宽车少,林洋(化名)驾驶机动车上了该道路后,越开越快。忽然,林洋注意到前方好像有一辆缓慢前行的自行车,但是因为车速过快,刹车不及,“嘭”的一声,林洋驾驶的车辆直接撞上自行车,自行车上的熊某被撞飞在地。发生碰撞后,机动车随即碰撞路边电线杆以及行人。 事故发生后,林洋和受伤的熊某等人被送往医院。到医院后不久,林洋趁机逃逸。但在案发5日后,林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熊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经交警部门鉴定,林洋驾车超速行驶且行经事发路段时,未注意观察路面动态情况致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发生碰撞,负事故全部责任,熊某不负事故责任。 不巧的是,事故发生的前一天,刚好是林洋所驾车辆车险到期日。但是因为林洋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未为该车辆及时缴交新一年度的保险费用。 事故发生后,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熊某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审理与说法 保险到期未续缴 保险公司无需赔偿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经调解,林洋赔偿熊某15万元。办案法官认为,林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发生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林洋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赔偿熊某并获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而因为肇事车辆未在保险期内,因而事故发生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肇事车辆保险刚刚过期一天,但是因为车主没有及时为车辆续保,因而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无法获得保险理赔。这起交通事故不仅造成被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也给被告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被告人除了要面临牢狱之灾,还要自行赔偿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