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存比例下调个人待遇受影响吗?
羊城晚报记者 刘薇
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企业发出“大红包”: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部分省份将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总费率将降至1%—1.5%,各地也可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据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为企业减负超千亿元。然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是这些措施会否影响到自己的待遇,拿到手的钱会多了还是少了?
个人社保待遇不会降低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基金征收与待遇发放两者并不直接挂钩。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并不影响养老金计发,个人待遇不会降低。”他具体解释说,个人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这会影响养老基金的充足性,但不是说基金的钱少了就要降低个人待遇。而且,养老金待遇还要根据物价等情况逐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则主要取决于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跟费率本身不是直接挂钩,也就不会影响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
基础养老金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三项因素,与企业或个人缴费费率高低无关。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会受职工本人缴费费率影响,只有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下调,才会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收入。
公积金比例调整影响部分群体
国务院还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实际上,去年年底公开征求意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提出了“12%”和“5%”的缴存上下限,今年3月广东省政府发布的2016年—2018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系列方案中,也包括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上限从20%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
据记者了解,广州目前执行的缴存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缴存比例为5%-20%。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都是在每年6月开始调整的,因此当前仍执行上一年度即2015年的标准。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上述要求都还没收到正式文件,一切要等收到正式文件后再定。如果广州收到国务院新规的正式文件,将严格执行,并将落地细则向社会公布。假如是政策需要,也不排除会从今年5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新规。
如果缴存基数和比例同时下调,势必会有一部分缴存基数高和比例高的人群受到影响。以广州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187元)按照相关公式计算,职工每月最高可缴的公积金额度将降为4454.64元,比之前的12374元降低近8000元,如2015年的月均工资调整后,这一数字还会更高。
这也就是说,以前缴存基数超过3倍、比例超过12%的职工,拿到的公积金将有所减少。
某职工缴存基数为1万元,按20%的比例算其月缴公积金2000元,加上单位的每月有公积金4000元;如果比例降为12%,则其月缴公积金1200元,加上单位的共2400元,少了1600元。由于被扣掉的缴存额少了,该职工拿到手的现金会多出800元,但通常单位的800元很可能不会再发放,实际上等于少了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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