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困惑纠纷频现 厦门保险行业协会教您明白消费

15.03.2016  12:51
  

  以为给爱车买了“全险”,出险后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买了银行产品,以为收益更高,却不知道保单并非存单;生病了找保险公司报销,却发现不在合同条款的保障范围内……眼下,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着保险的身影,但关于保险的困惑和纠纷也频繁出现。

  又到了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意义非凡的日子里,晨报携手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为广大读者送上《阿保的保险生活———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手册》,让您诚信保险,明白消费。

  一

  保险合同 自愿订立

  阿保和太太喜欢旅游,经常会在网上淘打折机票。最近阿保太太发现,每次通过网站购买机票,在付款时都必须要额外购买20元的交通意外险,否则就不能完成订单支付。

  之后,阿保的太太听朋友说,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商家在销售商品时都不能强制搭售保险产品,否则便是属于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于是,阿保的太太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风险提示

  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需的保险以外,保险公司和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日常消费中可能遭遇到的一切其他商业保险产品的强买强卖、捆绑销售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

  细读条款 亲自签名

  几年前,一位保险销售员向阿保推销保险,抵挡不住的阿保决定投保。在填写保单时,阿保还没来得及细看内容,便接到一个重要电话。他委托销售员替他完成保单填写并签名后就匆匆离开。缴费几天后,销售员送来了正式的保险合同及发票,阿保直接把它锁进抽屉。之后,阿保一直按时缴纳保费。

  几年后,阿保生病住院了,花了一大笔医疗费。他想起自己曾经买过一份保险,赶紧翻出合同。可是当他仔细查看合同时,发现这是一份养老型保险,而不是他以为的医疗保险,于是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保险公司认为,当时保单是销售人员在阿保的授意下代为签名的,且阿保已连续多年缴纳续期保费,保单可视为阿保的真实意愿,因此拒绝退保。

  风险提示

  消费者投保前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投保时要认真填写保单,千万不要“懵懂签名”,更不要找人代签,否则极易引发纠纷。此外,拿到正式合同后一定要核对保险信息,避免花了钱却没买到自己想要的保障。

  三

  退保有损 三思而行

  前两年,阿保的弟弟存了一些钱,经朋友介绍,购买了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保险销售人员告诉他,这款保险每年需交保费2万余元,并缴费10年,不仅可以分红,还可以随时退保。

  没想到,今年阿保的弟弟生病住院,急需一笔钱看病。这时,他想到了这笔可以“随时退保”的保险。于是,阿保的弟弟联系保险公司要求退保,可是工作人员的回复让他傻了眼。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合同规定,阿保弟弟现在能拿回来的是合同规定的“现金价值”,即扣除运营、人力以及风险成本后剩下的本金余额,远远不及这几年他所缴纳的本金。这时,阿保的弟弟才知道,“随时退保”的成本这么高。

  风险提示

  保险不同于储蓄,在犹豫期外退保,会被扣除较高的退保费用。因此在投保长期寿险等保险产品要特别注意:

  不要“豪华投保”。购买保险产品,要理性评估自己的收入情况。一般来说,购买保险的支出不宜超过自身收入的20%。如果是分期缴费,则要考虑在缴费期内(通常为5年-30年)是否有持续稳定的财力支付保费。

  用好“犹豫期”。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的一定时间是“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退保,基本没有损失。在“犹豫期”过后,一旦您要退保,就属于违约,将造成一定的损失。

  四

  银保产品 并非储蓄

  3年前,阿保的爸爸到某银行办理定存业务,银行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了一款高收益的保险产品,并承诺随用随取,本息绝对安全。心动之下,他签了合同。

  前段时间,阿保的爸爸向银行要求提前支取这笔资金,但银行表示,这是一款保险产品,请他和保险公司联系退保事宜。他又赶到保险公司,却被告知现在支取要扣除20%的费用。

  阿保的爸爸颇为恼火。

  风险提示

  银保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是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产品。

  保险不是储蓄,保单不是存单。保单只是通过银行代为销售,真正的产品提供者是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对于购买投连险等复杂保险产品的客户,应该进行风险评估和适合度评估,客户应认真配合,防止错误购买。

  五

  全险全赔 都是误导

  最近阿保买了一辆新车。一天早晨,他发现车的保险杠一侧有损坏。他立刻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保险公司表示,阿保的车属于停放期间受损,且无法找到第三方,根据合同,只能按车损的70%给予赔付。

  阿保的车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一个都不差,一共花了7000多的保费。没想到上“”了保险,还无法获得全额赔付,阿保觉得挺闹心的。

  风险提示

  现有的保险产品无法涵盖所有风险,任何保险产品都会有“责任免除”条款。投保过程中,如销售人员推荐您购买“全险”,或告知您买的是“全险”,可不要被误导了。

  六

  交强分项 保额有限

  阿保自认开车技术了得,今年投保车险时只购买了交强险。谁知过了没多久,阿保驾车撞伤了一位行人,经交警部门认定,阿保负全责,并被要求承担医疗费用2万元。

  阿保找到保险公司,要求代付2万元的医疗费用,却被告知只能获得1万元的赔偿。

  阿保十分纳闷,他记得交强险的保额有12.2万元,赔偿怎么只有1万元呢?

  风险提示

  目前,我国交强险制度共有四项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因此,要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车主还需在交强险之外购买足额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七

  涉水险种 勿忘购买

  上周,厦门下了一场大雨,阿保开车回家遇上道路积水,车子熄火了。阿保将车送到4S店检修。阿保联系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答复,涉水行驶是主险条款之外的特殊责任,由于阿保投保时没有单独购买涉水险,所以保险公司无法赔偿这部分损失。阿保投保时想着省钱就没考虑涉水险,现在他懊悔极了。

  风险提示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坏,一般都被列入车损险的“免责条款”。因此,车主需特别注意,厦门属于台风多发地域,雨水多,建议车主附加购买“涉水险”。此外,驾驶爱车时如遇水淹路段,勿强行涉水,如熄火,千万不要二次启动,正确做法是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记者 林爱玲 王乃玲)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