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忽悠“退保再投保” 保监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31.03.2015  20:02

  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保险代理人借口保险公司正在开展优惠活动,劝说保险消费者退掉已投保的保险产品,购买新的保险产品。对此,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谨慎退保。

  据悉,上述保险代理人为了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后再投保,通常会隐瞒新投保保险产品的保费缴纳方式(期缴或趸缴),承诺新投保保险产品具有高收益等。对此,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保护局提醒投保人,要明确保单缴费方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期缴或者趸缴。趸缴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期缴是按年分期缴纳保费,如果发生退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保,期缴保单在缴纳保费前几年,保单现金价值比趸缴低,退保后投保人要承担较大损失。另外,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亲自签名及抄写投保人须知。

  同时,投保人不要轻信保险代理人口头承诺,谨防保险代理人假借优惠之名,行欺骗之实。如有意更换保险产品,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合同条款,认真比较保险产品差异。“切记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现代快报记者 刘元媛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