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工捡到首饰矢口否认 失主放录音笔使其露陷

19.10.2014  14:48

几天前,钟女士丢失了价值18万元的首饰。通过监控录像查到,捡到首饰者的疑似保洁工人赵某,但对方矢口否认。而且因为这属于遗失财物,是自诉案件,警方无法采取调查。

钟女士火了,借着和赵某谈判的机会,往赵某家的床底下偷偷塞了一支录音笔。

价值18万元的首饰丢失

监控中的疑似捡到者却否认

10月9日中午,钟女士开车去办事,将一个首饰袋从包里拿出来,准备放到朋友的保险箱内。首饰袋里有3个金戒指、一根金项链,项链上有颗钻石,总价值约为18万元。

钟女士饿了,停车去买了个面包。可她忘记了放在膝盖上的首饰袋,人从车里出来后,首饰袋也随之掉到了车外。

两个小时后,钟女士才想起首饰没了,赶紧报警。丽水莲都公安分局万象派出所民警查看了附近的监控,最终锁定,捡到钟女士首饰的疑似为某保洁公司的工人赵某。

但赵某一口咬定,没有捡到首饰。民警问她的家属,也没有结果。钟女士趁机表示,如果捡到者归还首饰,她就支付1万元酬金。

保洁公司的卢经理获知后,询问了多名工人。多人反映,赵某捡到过珠宝,可她就是不承认。

遗失物属于自诉案件

警方无法立案调查

钟女士原本想,就算你不承认,有监控为证,警方也一定查得出来。可她没想到,这件案子,警方不能立案调查,因为丢失首饰属于遗失物,是自诉案件。

浙江时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津进对案件进行了剖析。丢财物的情况,在法律上分为“遗失物”和“遗忘物”两种。虽然两者情节和性质不同,但有一点相同的是,都需要财物所有人自行向法院起诉。

吴律师说,钟女士所丢的首饰,从情节上看属于遗失物。

可是,诉讼至法院,程序多,时间长,钟女士不耐烦等。她想到了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