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湿地就是保护人类美好家园
2021年2月2日,是第25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与水——同生命、互相依。湿地,被誉为“生命的摇篮”“地球之肾”。湿地是水的载体,水是湿地灵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考察中强调湿地的重要性,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一直牵挂于心。(2月2日《新华网》)
作为“地球之肾”,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保护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所以保护好湿地,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保护人类美好的家园。
然而,一段时期,人类对水资源的不断攫取和污染,使湿地面积和质量面临双重风险,所以,湿地保护与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妥善解决,成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如在四川,受全球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影响,川西高原湿地曾一度出现湿地面积缩小、生态水位下降、沙化旱化加剧等严重问题。无独有偶,曾有一段时间,12.4万亩的大通湖被称作“洞庭之心”,是洞庭湿地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湖南省最大的内陆养殖湖。但由于无序养殖,它曾一度戴上水质劣V类的“黑帽子”。
为尽快改变湿地面临的困境,早在2017年,四川省就出台了《四川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并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同样,湖南省政府也坚定地喊出“变,必须改变。”为此,还专门请来武汉大学科研人员和相关部门一起对洞庭湿地进行“全身体检”,重新构建水生植物图谱。根据洞庭湿地不同部位的不同特点,科研人员为我“量身定制”治疗方案……这些只是全国各地加快湿地保护的一个缩影。
更令人欣慰的是,为了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湿地保护法草案于2021年1月20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草案对湿地管理、湿地保护、湿地修复、检查与监督、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使湿地保护走向法制化之路。
期待各地每年以“世界湿地日”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普及湿地知识,认识湿地、了解湿地,合力推动湿地知识的普及与传播,促使人们更深入了解湿地生态价值,认识湿地的功能和作用,关注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懂得保护好湿地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美好家园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引导鼓励全社会,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亲近自然,积极保护野生动植物,为其创造适宜的栖息环境。
保护湿地功在当代、生态平衡惠千秋。保护湿地,不仅是为珍禽异鸟提供一个栖息地,也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湿地,为建设绿色生态、文明和谐的美丽家园而不懈努力!(泉州文明网 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