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9名辅警充当“保护伞”被判刑
03.08.2015 16:4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辅警,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是协助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有个别辅警却将职责忘于脑后,“猫鼠”勾结,干起纵容庇护违法犯罪活动的勾当。日前,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4名辅警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窝串案,法院依法作出了处以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刑事判决。
被告人卢某健、张某铭、陈某风、杨某炼等4人原系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便衣中队辅警员。经法院审理认定,2012年底至2014年间,他们利用协助查禁辖区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职务便利,采取私下踩点,联系赌头,按月索取、收受赌场“保护费”等形式,伙同他人徇私舞弊,共同收受20余名地下赌场违法人员贿赂数十次,收受贿赂后,向相关赌场提供保护,不主动汇报、查处,并在公安机关开展查处活动时,提前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卢某健、张某铭利用职务便利,共同受贿额达20余万元,两人各分得7.1万余元;共同截留侵吞赌资1.09万元,两人各分得3300元。被告人陈某风与他人共同受贿1.19万元;被告人杨某炼与他人共同受贿1.17万元。最终,法院判处卢某健、张某铭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陈某风、杨某炼构成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决定罪数罪并罚。
据悉,2014年下半年以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针对局部区域赌博恶俗抬头,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通过审慎排查,部署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了包括上述案件在内的9名辅警人员与违法犯罪人员相勾结,充当保护伞,涉嫌受贿、贪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职务犯罪窝串案。目前,其余5名涉案被告人也相继被依法审判。 (通讯员 苏火昆明)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03.08.2015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