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推新规7条底线“保健康”

14.08.2014  10:56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

根据《规定》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需取得资质,《规定》还强调即时通信工具需要保护用户的隐私和通过实名注册以让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严格遵守“七条底线”。值得留意的是,《规定》中还要求当下流行的公众号需审核备案,在时政新闻发布方面,《规定》也提出将对即时通信工具设置限制,并明确违规如何处罚。

对于如今数量庞大的中国网民而言,即时通信工具几乎成为了日常最常用的互联网应用之一,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也导致了各样的问题的出现,不仅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了谣言甚至诈骗的危害,连不少即时通信工具企业本身其商誉和利益都受到了损害。因此在用户行业内看来,即使通信工具“管管”无疑会更健康。

网信办:新规有利于保护正当言论自由

作为与广大即时通信工具用户息息相关的行为守则,《规定》第六条规定用户应当承诺遵守“七条底线”,网信办发言人解释表示,“七条底线”并非对网民行为的最高要求,而是本着“底线思维”,提出的最基本要求,是管理的底线,是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只有广大网民自觉遵守“七条底线”,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营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才能让网络成为真正服务于社会的公信平台。

国网信办强调,《规定》的出台并非压制言论,而是更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我们的网络空间不能成为杂乱无序、充满戾气的空间。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暴力、欺诈、色情、恐怖信息传播。自由和秩序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突破底线,妨碍他人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的群组、朋友圈等功能日益活跃,当中的不少信息也开始对用户造成了滋扰,据国信办方面表示,《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公众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账号及其他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群组和朋友圈具有私密和公众双重属性。

对用户的私密社交行为,《规定》明确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对用户通过上述功能向公众发布信息的公众属性行为,《规定》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与用户签订协议,用户应按照协议约定遵守“七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