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两推进 建设新福建再领跑(新视点 新作为)

21.01.2016  17:55
 
 
        率先!这是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代名词。         率先在全国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国推行生态省建设,率先成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示范区,森林覆盖率持续居全国首位……福建始终在生态文明建设征程中先行先试、率先突破。         在新常态下,福建如何保持比全国高一点的有质量的发展速度,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呢?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要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福建牢记总书记的深情嘱托。近年来,福建省林业厅按照“三保两推进”,即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和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谋发展,服务大局求奉献         自知者方能自明。         福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缔造区域综合价值发展新模式。         放权、规范、松绑,这是新常态下福建林业服务社会发出的信号。         ]近年来,福建林业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简政放权,大力精简审批项目,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林业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做好国家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取消了“工业项目占用林地预审”;省级林业审批项目由2011年的16项精简为11项,成立自贸区后,猎捕、驯养繁殖等10项审批权下放到了自贸区。在清理权力清单过程中,省林业厅还下放行政权力8项、行政审批转变管理方式7项,公布并落实权力、责任、公共服务事项“三清单”,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2015年1月-11月,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省级林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就达3044件。         尤其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福建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行动的落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相关涉林任务得到有效落实。2013年,福建率先在全国开征森林资源补偿费,至2015年7月,累计征收34.01亿元,促进了集约节约使用林地。2014年,福建率先在全国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积极探索林地管护新模式。试点在漳州市和永安、尤溪、晋江、德化4个县(市)开展,规划补充林地18.5万亩,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优化了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在依法有效保障重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林地要素供给的同时,有效缓解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为了更好地做好服务,福建省林业厅开展了“三比一看”“四下基层”等活动,切实提高了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2015年1月-11月,仅林业厅机关就有1804人次参与“四下基层”活动,建立联系点71个,帮助基层解决问题636个。         增绿色,“最绿省份”出实招         福建始终坚持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省建设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绿上增绿,一直是福建不变的步伐。         近年来,福建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建设工程,部署开展“大造林”活动,提出造林绿化做到“三个必造”,即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的林地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予以补偿,在全省形成了“五级书记抓造林”的机制,调动了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美化的积极性。         统计显示,“十二五”期间,福建植树造林1665万亩,比“十一五”期间增长48%。全省累计投入“四绿”工程绿化资金137.67亿元,造林544.4万亩,新增国家森林城市3个,城市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达30.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0.8平方米提高到12.76平方米。2015年1月-10月,全省完成造林绿化165.1万亩,完成森林抚育614.8万亩、封山育林193.6万亩。         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显示,福建森林覆盖率达65.95%,比上轮清查增长2.85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森林蓄积量为6.08亿立方米,比上轮清查增加1.24亿立方米。全省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森林资源“双增”目标。         在不断植绿增绿的同时,一项项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的工作也有条不紊地铺开。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区划沿海基干林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强制性保护,部署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加大各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森林公园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在全国率先对各县(市、区)开展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年度考核,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创新和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强化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不断得到提升。近5年来,全省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现有14处,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71家、达到157家,新建国家湿地公园3处、达到5处。         惠民生,兴林富民重成效         福建坚持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兴林富民政策措施,民生林业发展势头良好。         “十二五”期间,全省省级以上财政投入林业建设资金达176.53亿元,比“十一五”期间高4.2倍。通过大力实施现代林业发展项目,扶持特色富民产业发展。5年来,现代农业(花卉)项目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27亿元,现有花卉苗木基地110万亩;现代农业(竹业)项目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65亿元,现有丰产竹林基地600万亩;现代农业(油茶)项目投入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89亿,建成丰产油茶基地22.3万亩;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林下经济资金2.17亿元,现有林下经济种植面积750万亩……这些工程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林业经营现代化水平,增加了林农的收入。         此外,他们还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产业集聚,促进产业调整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通过培育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实例不胜枚举。2014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971亿元、同比增长10%,预计2015年达4250亿元。现有境内外上市涉林企业26家、“中国驰名商标”34件、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同时,不断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全省完成国有林场(含县属)危旧房改造超过1万套。         筑防线,依法治林勤亮剑         作为林业大省,福建依法治林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加快立法步伐。近年来,福建先后出台了《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等法规规章。《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前不久已通过福建省人大一审,与之相应的《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也在加紧制定中;《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已由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审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已报省政府待审议。         强化执法力度。在依法治林进程中,福建林业执法队伍始终发挥着中坚力量。全省森林公安系统开展应急指挥中心、执法办案场所、林区视频卡口系统等工程建设,逐步实现了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的目标。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仅2015年的“春网行动”,全省就出动执法人员7400多人次,查处行政案件27起。         注重林业司法模式的创新。福建多地司法部门根据涉林矛盾多元性、群体性的特征,积极探索多方协调联动的纠纷化解新模式,综合法院、林业、社会组织等资源优势和力量,将涉林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诉前,有力维护了林区的和谐稳定。龙岩、莆田等地法院推行“补植复绿”的办法,既免除了因无意引发山林火灾者的牢狱之灾,又让被毁林地快速重披绿装。         思改革,创新发展有担当         对于爱拼才会赢的福建来说,改革,永远在探索前行的路上。         近年来,福建坚持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深化林权配套改革,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林木收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合作组织建设、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目前,福建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林木收储中心,全省组建林权收储担保机构30家,完善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政策,全省125家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机构均可开展非国有森林资源抵押贷款项目评估,促进了林业资源资本化。         统计显示,2011年至2015年上半年,福建累计发放各类林业贷款900.6亿元,其中林权证抵押贷款98.22亿元,森林综合保险年参保面积超过1亿亩。目前,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达3596个,林业规模化经营已成气候。         同时,福建积极探索林业采伐制度改革,转变林业采伐方式,建立了皆伐面积限额制度,推动由皆伐向择伐转变,明确对择伐的采伐指标优先予以满足,并制定了皆伐改择伐的技术规程,对皆伐改择伐的实行省级财政补助。         此外,国有林场改革,福建亦可圈可点。近日,福建省委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方案》《意见》明确了国有林场培育和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科研示范骨干作用的功能定位,界定了国有林场单位属性,并科学核定编制、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以激发林场活力。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有时。福建省林业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福建林业将按照“三保”“两推进”“两提升”,即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林业,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提升林业生态文明水平、提升森林综合保护能力的总体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为“十三五”林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作者: 吴兆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