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

20.10.2014  19:51

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农村公路由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营运全面协调发展转变,更好地服务农村物流和农民便捷出行。 

      根据意见,到2015年,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6000公里,经济发达县2000人以上建制村基本通上双车道公路;百人以上岛屿都建有陆岛交通码头,千人以上岛屿开通班轮,万人以上岛屿开通岛内客运班车。 到2018年,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5万公里,全省80%的2000人以上建制村通上双车道公路;所有有居民海岛都建有陆岛交通码头,500人以上岛屿开通班轮,海岛15年以上老旧渡运船舶全更新,客运码头都连接有水泥路。 到2020年,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万公里,基本形成畅通、安全、舒适的农村公路网络。 意见明确,至2020年,全省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2.5万公里,改造危桥1250座;建成农村生态公路2000公里;符合运营条件的建制村都通上客车,安全、畅通的农村交通客货运输网络基本形成。 省级将加大农村公路协调发展的资金投入,到2020年每年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中安排10亿元以上建设养护省补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农村公路发展,并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的省级补助标准。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