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一) 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2.10.2014  19:18

看病就医,关系民生利益。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放开价格管控、多点执业等政策,在业界引发热烈反响。今日关注,我们聚焦这份〈意见)。


  福建省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共有20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将放宽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业领域;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将预防保健、健康体检项目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动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对健康服务业给予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水电气价格减免等。 莆田是民营医院发展较快的地区,这份〈意见〉一出台,就在当地引发反响。 (同期声 莆田市卫生局 局长 张奕兵 莆田正在考虑在火车站片区前面成立医疗产业园,把这些优惠政策(积聚),通过医疗集团内信息的共享,人才的合理流动,来帮助民营医院的发展。) (同期声 福建省发改委社会处副处长 李新飞 下一阶段我们将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对地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促进社会资本愿意来,进得来,留得住,可执行。)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福建省民营医院只占市场份额20%,多以专科医院为主,〈意见〉的出台,将让民营医院迎来发展的春天。 (同期声 福建省发展研究中心 博士 朱四海 民营医院的参与者应该结合我们省里现在在推动的健康服务业产业园区的建设,来推动民营医院或是健康服务业的集群化发展,通过产业的集聚来完善我们的产业链,提高我们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