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抓矫正 真情感化促融入——鲤城区海滨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
自2008年4月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鲤城区海滨司法所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2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42名,目前实际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0名,共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36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45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88人次,未出现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2014年10月17日,司法部郝赤勇副部长来闽调研时,对海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等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以来,海滨司法所获得全省先进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全省人民调解集体、全省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市法制宣传教育成绩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注重思想教育转变,增强矫正工作实效。把矫正对象思想转变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核心,在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严肃性的前提下,把人性重塑和模式创新贯穿始终。(1)为社轿人员设置公益岗位。组织社区矫正人员96人次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担任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每月在交通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引导活动,帮助他们在纠正不文明现象的过程中改造思想,提升素质。(2)组织“一对一”帮扶结对。组织32名社区矫正人员与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家庭结对帮扶,每月定期开展打扫卫生、慰问聊天等公益劳动,增强社矫人员道德建设。(3)实施暖心关怀,帮扶困难社矫人员。每周到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其中一般社区矫正人员每周轮流走访,重点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全部走访;以“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为目标,为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申请低保、临时救助,每逢节日对其进行走访慰问;对无业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失业登记,若有社区矫正人员自主创业,则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4)开展心灵净化挽救行动。每年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龙岭革命纪念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每月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守法意识;依托区司法局心理矫治平台,对有思想波动的矫正对象开展心理个案干预疏导。
二、严守矫正工作程序,日常管理有效到位。(1)严格审前调查程序。接受司法局的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开展审前调查,充分听取居委会、亲戚、邻居、工作企业或单位的意见,最后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上级。(2)规范入矫行为。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根据社矫人员具体情况制定矫正方案,采取“四帮一”模式,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民警、社区协管员帮助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并与所有的社矫人员签订保证书及手机定位协议,将其纳入管理。(3)实施分类管理、个案矫正。社区矫正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为严管人员,此外,悔罪态度较差,不能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自我控制力较差也被列为严管对象;3个月期满后,能够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人身危险性较小,监管表现良好列为普管人员;悔罪态度良好,严格遵守各种规则制度,表现良好的列为宽管人员。(4)建立手机定位“电子围栏”。每日通过社区矫正平台做好手机日定位记录,确保社区矫正人员都在市区范围内活动。对不服从手机定位管理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45人次,口头警告3人次。通过设置“电子高墙”,实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随时都处于管控之中,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5)严把解矫关卡。严格按照解矫流程操作,提前一个月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材料准备齐全。在期满解矫当日,司法所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并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通过严格执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和社区矫正人员报到、会客、就业、请销假、迁居等工作制度,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漏管。
三、创新矫正工作方式,确保管理高质有效。(1)创新矫正宣告模式。于2014年设立全市首个规范化社区矫正宣告室,专门用于入矫宣告和解矫宣告,达到社区矫正“宣告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规范化、矫正文书格式化”的要求。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宣告16人次,通过规范严肃的宣告仪式,充分展现了法律的震慑力。(2)运用新媒体加强定位。结合沿海城市经济水平较高的特点,把新媒体作为工作人员与社矫人员联络的重要手段,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联系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加强交流互动,定期发布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计划。利用微信实时共享功能,与社区矫正人员实时视频,查看其实时位置。有效填补传统定位方法的缺陷,实现了工作日、休息日均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查岗”的目的,真正做到“静知落点、动知轨迹、行知去向”。
2014年10月17日,司法部郝赤勇副部长在福建省司法厅陈义兴厅长,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昆贞,鲤城区委苏庆赐书记的陪同下,视察海滨司法所。郝副部长对海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海滨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宣告室,对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既宽严相济,又体现法律的威严。
海滨服刑人员董某利用空闲时间、节假日到社区空巢老人、特殊家庭家中,为他们整理房间、打扫卫生。此事被《泉州晚报》报道过,并上泉州市主流媒体“泉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