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1.08.2016  20:36

  1.建立问题线索摸排、汇总、处置、督办等机制,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2.对于信访举报、上级转办、纪律审查等方面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做到直查快处。3.组织审计、财政、农业等职能部门,对各类项目资金、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等进行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4.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上半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4起,处理1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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