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装修订金收据丢失 终止协议退款遇难

03.06.2014  14:26

   宁德网消息(杨谢木) “订金凭证丢失,商家竟以此为由不退还订金,我该怎么办?”日前,市民梁女士在东侨开发区工商局讲述自己遇上的麻烦事。

  原来,2013年5月23日,梁女士与东侨一装修店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装修协议,双方协议中约定装修费用预估为7万元左右,允许增加额在1至2万元间浮动,同时梁女士预付了订金1万元后,商家开具了凭证。不料,7月初,商家出示图纸后,确定的费用在10万元左右,由于差距较大,梁女士无法接受,于是向商家提出终止协议退还订金的要求。商家表示愿意退款,但以做账需要为由,要求梁女士归还其开具的收取订金收据。看到商家如此爽快,满心欢喜的梁女士回家去取。可几经翻查,仍然找不着收据。几个月来,梁女士多次向该商家催讨订金,但商家一直以其无法提供该凭证为由不退还订金。

  “如果我把订金退还给梁女士了,到时她找到凭证再要求我退订金,那我就麻烦了。”调解中,商家一语道出了自己的担忧。“这还不好办吗?你把订金退还给消费者,消费者写个收回订金的凭证给你,我们调解人员再签字见证一下,这样不就可以了吗?”调解人员了解到问题所在,兴奋地说。最后,商家采纳了调解人员的建议,退还1万元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