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拧紧部门财务“安全栓”

19.09.2015  20:06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9月18日,东侨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为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报账员讲解“三公”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东侨纪工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组织报账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及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并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的购置及运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会计核算等六个方面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标准,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黄雪雪 林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