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侨办携手福建省政府共建华侨大学

11.03.2016  21:11
  

  中新社福州3月11日电 (记者 闫旭 孙虹)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与福建省政府11日签署新一轮共建华侨大学协议。今后五年,国侨办至少安排8亿元人民币、福建安排4亿元人民币,支持华侨大学建设发展。

  自1996年起,国务院侨办携手福建共建华侨大学,迄今签订四轮共建协议,分别从资金、政策给予华侨大学大力支持。本轮是第五轮共建,共建时间为2016-2020年,国务院侨办与福建均加大对华侨大学的支持力度。

  国务院侨办副主任任启亮表示,几十年来,华侨大学在福建不断成长、壮大、发展,与福建省和泉州市、厦门市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争取在下个五年让华侨大学再上台阶,做好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

  实施共建后,华侨大学仍为国务院侨办直属高校,其行政隶属关系、经费投资渠道和人事管理体制等保持不变。国务院侨办进一步支持学校参与侨务政策理论研究,扩大华侨大学在侨界的影响,在国家侨务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2016到2020年,福建省和国务院侨办将每年按1:2的投资比例给华侨大学增拨专项资金,共建范围主要包括支持学校进一步促进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成果和奖项的显著突破,进一步提升“三侨一台”(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学生与境外学生的教育水平。

  共建协议书还提到,华侨大学要更好发挥侨校优势、对台合作优势、对外交往合作优势;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作为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见证者作用;促进两岸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对接;进一步服务福建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合作。

  当天,国务院侨办还分别和泉州市、厦门市签署共建华侨大学协议。今后五年,泉州和厦门分别安排1亿元人民币和7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华侨大学建设。(完)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