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依规治党是实现依法治国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法治观念在中国取得了巨大进步
党纪和国法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
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首先依规治党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也是强调用法治思维来规范权力运行
对话动机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召开以及全会公报的发布,标志着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后,对于“两个一百年中国梦”的实现以及“十三五”规划,已形成了高度共识。五中全会公报凸显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新部署和新要求。
全会公报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有专家认为,上述提法将治国治党水平提升到新高度。
那么,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如何在“法治思维”的支配和影响下,运用具体的“法治方式”来“推动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
竹立家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 谷 朋
法治思维方式运用到所有领域
记者: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又对这些思想进行了系统化的阐释。此次五中全会公报,再次提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并提出用其推动发展。这些都说明了什么?
竹立家:首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中国要进入小康社会、现代社会,规则治国、法律治国是一个前提。我们说国家体系现代化,一个重要的体系就是依法治国体系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以法治为内容。所以说,法治观念在中国取得了巨大进步。
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加快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这些成就包括,法律体系在逐步完备,可以说中央对法律的完善、完备速度在加快。同时,依法行政的速度也在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大规模出台了许多规范、约束和监督权力的行政法规。
第三点,现阶段,我国社会正在处于向规则型社会转变的重要过程中。规则型社会是法治社会,不论是谁都要在法律规范下行事。应该说,转变的过程在加快。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中国社会走向法治社会、规则社会的速度也在加快。
记者:这是否意味着法治方法和法治思维将被要求运用到更广的领域中?
竹立家:按照五中全会公报的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要运用在所有领域,而不是更加广泛的领域。
记者:有专家提出,落实和践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是我们决胜阶段走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部行程的胜计良方,是我们托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幸福生活的成功举措。那么,如何在“法治思维”的支配和影响下,运用具体的“法治方式”来“推动发展”?
竹立家:一般讲,法律有两类,一种叫公法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等;一种叫私法体系,民法、刑事法之类。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要真正推进中国社会的法治化水平,真正按照法治思维来办事,就要加快公法体系的建设,真正对权力形成有效的约束、限制规范和监督。
只有公法体系发挥了重大作用,我们才能进一步推进私法领域的发展,社会公众才能按照法律要求、法律标准、法律规范来行为。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以宪法这个最根本的公法治国。
党纪国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记者: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宏观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总体阐述。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正是与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法治精神一脉相承,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思想的具体实施和行动部署。五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竹立家:此次公报提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这就涉及到国法和党纪两个方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我们执政就是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换句话说,就是要按照宪法的价值和原则对公权力进行运行。作为执政党,党章、党内法规是和宪法相统一、相一致的,和党的理念也是相统一、相一致的。作为共产党员,不但要按照宪法原则和价值行事,更重要的是按照党章的原则和价值来行事,要严格遵循党的纪律和法规。
记者:关于党纪和国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今年3月在河南调研时曾谈及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两个月后,王岐山在浙江调研则更进一步,讲得更加直白而清楚。他说:“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是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竹立家: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此次五中全会公报中再次提及要全面提高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原因。
党纪和国法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我们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首先依规治党。如果依规治党做不好,权力就容易溢出边界,不受约束和监督,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我们的党章是给社会里的先锋队制定的,换句话说就是为社会里思想觉悟最高、献身精神最强、为人民服务理念最坚决的这一部分人制定的。相对于普通民众,这种纪律要求更高。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所以要依规治党,党治理好了,在权力运行中才能按照宪法来行事。
从2011到2015年,我国经历一个制度发展的新阶段,进入到了反腐治本的新阶段。我认可王岐山所说的,要让党内纪律和规矩走在法律前面。
要实现深入治理贪腐,首先就要在党内立规立矩,对权力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能等到真正贪腐了才抓出来。我们要在“不敢腐”、“不能腐”,尤其是“不能腐”上下功夫。而这,就要靠制度建设,确保运用权力过程中没有制度漏洞、规矩漏洞以及没有纪律漏洞来形成腐败行为。要做到“不能腐”,党内立规立矩非常关键。
令人欣慰的是,正是在2011年到2015年我国反腐进入深水区的攻坚阶段,我们的执政党在党内立规立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记者: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可以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五中全会公报中关于国法、党纪的表述,更是被评价为从严治党的新标志。
竹立家: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很大一个看点便是如何落实这些文件,包括进一步细化可操作性等。
一方面,加大党内立规立矩的速度。另一方面,强化体制外的反腐,也就是强化人大、舆论以及公众在反腐中的作用。
首先,作为一个对公权力监督的制度性平台,需要强化人大的质询监督作用。比如说县政府要修路,不能县长一拍脑门做决定,人大必须就是否该修、资金以及效益等问题讨论,只有通过充分讨论、招投标以及施工、验收过程才能公开透明。
作为重要的制度反腐平台,人大不仅要强化质询和监督作用,还要强化对公共权力进行约束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力度,以保护公众和公共舆论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的作用。从文明社会经验来看,公众和公共舆论是对公共权力进行约束的最根本的舆论平台。
为了落实五中全会公报的精神,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保护以及推动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同时要利用好人大这个权力监督平台,切实发挥各级人大在公共政策制定、权力运行过程、公共财政预算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把公家的钱花好,才能制定出好政策,才不容易产生腐败。
提高依法治国能力需约束公权力
记者:的确就像您说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同时,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严明、执纪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制衡力,才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要实现五中全会公报中提出的全面提高依法治国能力,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进一步在认识上理清法治的思路等。
竹立家:理论上讲,依法治国能力是一个执政党实行民主和法治的能力。国家这辆马车是由民主和法治两个轮子推动的,我们要推进依法治国,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可以说是要对公共权力形成有效约束,最终要归结到这两个轮子上。
比如说党内反腐,那么党内民主很重要,换句话说就是,要在党内真正的搞好民主集中制,真正约束和限制“一把手”权力,把权力摊在阳光下,真正让党员参与权力建设。从以往的腐败案例来看,大多数人腐败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犯下的,所以说民主很重要。
二就是法治,我们党内的法规已经出来了,关键是如何落实的问题,让法治对公共权力形成有效约束。中国要依法治国有四个内容,一是公共权力的约束和限制,二是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和水平,三是社会的民主化水平,四是公共权力的公共服务水平。我们看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是不是一个现代国家,这四点非常重要。
反腐是在提高权力的规范运行水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也是强调用法治思维来规范权力运行、规范社会运行,可以说党内民主是党执政的生命线。
实际上,五中全会公报中的很多内容都涉及第四点也就是政府的责任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民生建设,比如扶贫、环保等,政府必须做一个有责任的政府,必须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真正消除社会贫困,真正让老百姓生活得安全有序,这都是民生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