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纪依规监督 强化执纪问责

23.12.2015  22:32

  ■苏建

  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准则》《条例》的出台,在全党全社会产生了强烈反响,为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了有利氛围,提供了更科学、更鲜明的遵循和依据。如何将《准则》《条例》真正贯彻执行到位,进一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把握要义,增强党纪意识。首先是强化自觉性。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连江实际,通过发送短信要求自学、分批次组织集中学习、召开以“读《准则》、懂《条例》、守党纪”为主题的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快一步、理解深一层,切实强化党章意识、制度意识、执行意识,把严守党纪党规刻印于心;其次是强化主动性。在深刻理解和把握修订的背景、原因、要义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准则》《条例》内容的变化,严肃六大纪律,特别把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握监督执纪方式的变化,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更加注重主动发现问题、多措并举解决问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再者是强化实效性。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执纪要求活学活用,使其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指引当前纪律审查工作,力求无缝衔接、不留隐患。

  二、依纪依规,切实履行职责。首先是监督在前。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违反《准则》《条例》行为的力度,对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实行“一案双查”,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同时,加强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其次是执纪跟进。要把《准则》《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正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拓宽执纪方式,突出执纪方式,突出执纪重点。既要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又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纠正,以免养痈遗患;再者问责随后。本着“抓早抓小”的原则,分类对待和处置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守纪律“底线”。

  三、当好标杆,坚决捍卫党纪。首先当好标兵。强化道德修养,把共产主义事业作为奋斗目标,把社会主义道德作为行为规范,锻造崇高思想境界,当好全县党员干部的道德标兵;其次是用好戒尺。用《准则》《条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让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知可为、知不可为。牢记《准则》的道德“高线”和《条例》的纪律“底线”,以此作为工具书、惩戒尺,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行为,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再者起好表率。维护党章权威是职责所在,敬畏《准则》《条例》,唤醒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这根高压线立起来,做到纪律严于法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带头遵守《准则》《条例》,以党纪为镜,遵守条规,不心存侥幸,不有恃无恐,不以身试法,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切实起到表率作用。

  (作者系中共连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