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监局2015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1.01.2016 10:2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印发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稳步好转。现将我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新载体,深化普法 (一)多方位开展普法。一是点带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向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发生安全提示信息,及时提醒督促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提高相关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一对一进行电话指导。为宣传贯彻国家关于重点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许可制度要求,我局采取一对一专人辅导方式对全市重点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逐家进行电话指导,由业务人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办理条件、程序等业务知识,使企业负责人能够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迅速落实,今年来,我市已有1家使用企业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另有3家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三是面对面开展宣教。我局业务人员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时,经常召集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座谈,向他们宣讲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 (二)多阵地加强普法。一是利用纸媒加强普法。广泛开展全民宣传教育工作,投入33万元在《中国安全生产报》、《泉州晚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常识短片和公益广告。二是利用网站加强普法。我局在局网站上设立专栏,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上传到网站上,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三是利用基地加强普法。我局在泉港区设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基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大量图片和文字,让广大参观者了解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常识、安全注意事项及常见违章行为、应急处置等,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多形式深入普法。一是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与洛江区安委会在洛江区万安街道居然之家家具广场共同举行了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区23个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通过安全节目展演、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书籍及安全知识宣传品,设置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图片展、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贴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77场,分发宣传资料540种类16万份,约有16万人参加。二是举办专题安全培训。今年来,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安全监管人员和相关企业人员参加全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培训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班,同时,督促福建联合石化等企业组织开展危险工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今年6月30日,我局组织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举办专题培训,邀请省安监局监管三处曹颖副处长专题讲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九确保”》等法规精神。三是举办应急演练周系列活动。我局组织中石化(森美)泉州有限公司举办了加油站油品泄露及车辆着火应急演练,组织指导泉港区联合中石化泉港油库、福建联合石化公司举办油库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等2场大型综合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普及了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应急自救能力、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故能力。 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规章清理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确保文件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并且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此外,还对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审查改为事前审查,严格了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 二、注重规范,严格执法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我局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学习,定期安排时间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安排业务人员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同时,要求每个业务科室负责人向全局干部职工做一次业务辅导。通过学习,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水平,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二是依法行政,严格许可把关。我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的审查工作,认真把好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批关,在严格审查企业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项目现场进行核查,对不符合项要求企业整改到位才给予出具相关许可手续,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同时,认真做好延期换证审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依法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今年来,全市组织新设立、设计、竣工审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74家,备案28家,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许可申办或延期换证现场核查102家次。在对延期换证企业的审批中,严格执行隐患治理不到位不发证、标准化不达标不发证、注销了3家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整改无望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是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我局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中央、省属驻泉企业的检查频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疏于管理、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教育不到位,冒险作业,安全投入不足,整改落实情况不及时等现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采取相应强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今年来,全市安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927人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832家次,排查各类隐患1513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05份,已整改1489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家次,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处罚立案21起,处罚金额72.32万元,关闭非法违法企业2家。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暗查暗访工作,取缔关闭无证矿山,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对不符合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的矿山实行停产整改,并责令重新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减少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按照《福建省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以及泉州市工作方案,2014年我市关闭非煤矿山企业10家,目前已全部关闭。 三、存在问题 1.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 2.部分科室和个人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学用不能有效结合,导致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高。 3.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处罚轻管理、重罚款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审后的案件监督不够,对没收物品处理监督还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使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二)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问题;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创新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对投资、建设项目、企业登记、外商服务等相关联的许可事项要统一制定程序规定,确定一个受理部门,减少许可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机关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行为。 (三)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针对我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等制度。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围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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