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县要管好“关键少数”

28.10.2015  10:06

 本报记者   马利民
□ 本报通讯员 简  华 周  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好“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才能引领广大干部群众这个“最大多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依法治理的法治良序。
  四川省兴文县立足实际,紧扣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服务水平等重点方面,对严管“关键少数”进行了积极探索。
采取专家帮学方式 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近年来,随着兴文县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加快,征地拆迁、厂社矛盾、医患纠纷等日益增多,如何熟练掌握工作中用得到的法律法规?兴文县采取“专家帮学”方式,定期邀请知名法学教授在县委党校科干班、青干班、干部夜校为全县400余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作《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及依法治县专题法治辅导讲座。
  “我们始终坚持‘会前学法’,采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乡镇和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形式,确保干部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素养。”兴文县委书记沈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兴文县委、县政府还推行“一月一学法,一月一考法”机制,规定全县乡镇、部门每月制定一个学法主题,围绕主题开展专项专题学法,针对所学内容进行考试,并把法律考试成绩列入党员干部个人法治档案,有力推动干部学法落地见效。
  此外,兴文县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把法律法规作为决策的基本依据和评判决策的基本尺度。组建以11名专业律师为成员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目前已出具40份政府合同、行政决策的法律意见。
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严惩严管违法违规
  “从去年5月开始,全县开展了‘正风肃纪随手拍’活动,充分发挥自我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治理机关干部存在的各种不良作风。”沈军说,全体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干部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打牌、利用公款旅游等不良现象可利用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随时随地拍摄、录音,进行实时记录,并向兴文县环境办设立的“正风肃纪随手拍”邮箱报送,县环境办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群众。
  记者了解到,开展“正风肃纪随手拍”活动至今,全县共收到群众举报(投诉)150件,办结149件。查办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71个,其中侵害群众利益案件30余件,违纪金额280万元,涉案金额800余万元;曝光大河苗族乡环旦山村支部书记为其子大办婚宴等“四风”及腐败问题23件次,庸懒散浮拖问题3件次;以“零容忍”态度查处了县发改局罗某、县住建局李某、县林业局王某等贪腐案件。
注重法治培训考核 提拔干部添“关卡
  兴文县还通过法治培训、法治考核、日常考察等方式,在党员干部的提拨上构建一道法治的“关卡”。建立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未通过法治资格考试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2015年从通过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的100余位干部中,择优提拨16名科级干部。
  同时,兴文县出台《兴文县党政“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和《兴文县推进依法执政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策决定权、依法行使执法执纪权等进行客观、公正、公开的评价,形成评价表和相应文字材料依据。
  兴文县把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日常“用法”、年度“述法”管理;与全县15个乡镇、40余个相关县级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要求“一把手”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单项述职;积极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件质量测评,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尤其是加强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监督;严格执行法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法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党政“一把手”及时约谈提醒。
  “法治是社会进步的基石,而领导干部则是保障法治公平的具体执行者。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必须严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领导干部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做学法、守法、护法的先行者,引领好广大干部群众这个‘最大多数’,筑牢依法治理的坚实基石。”沈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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