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忠实履职 深化司法改革
马新岚说,2015年,省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忠实履职,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78737件,办结636922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26.47%和18.40%;其中,省法院受理10159件,办结7724件,分别上升46.30%和34.26%。
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司法保障。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密切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和利益诉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涉台、生态和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审判职能,拓展司法服务保障功能。加强对基本民生的司法保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力度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制度。全省法院办结刑事案件54400件、民商事案件369968件、行政案件6787件、非诉行政案件21158件、国家赔偿案件123件,执行案件150788件、标的总额124.21亿元。
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制定福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实行清单式项目化推进。出台司法责任制、专业法官会议等工作意见,加强法官履职保障。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至去年底,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330412件,当场立案率为98.53%。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保障依法公正审判。出台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确定在5个法院开展试点,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和选任、退出、履职保障等进行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促进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完善公正高效审判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规范司法行为,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诉讼流程,严格公正司法。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例指导制度。完善二审、再审工作机制,加强审级监督,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依托信息化手段优化便民服务,我省法院“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出台《福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585.44万元,对1457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2946.7万元。加快执行信息化升级应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典型案例与法院新闻发布制度。
着力从严治院,严明作风纪律,提升队伍素质形象。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推动在队伍素质、作风纪律和工作发展上见实效。深入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四个人才工程”建设,推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实施细则”,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25件25人。完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创新“互联网+机关党建”。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97件,其中省法院办复17件,并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吸纳转化落实。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通报工作、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机制,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其中省法院办复8件。
马新岚分析了法院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后提出,2016年全省法院将牢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扎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新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