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处置缠闹非访 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05.06.2016  15:40

  去年以来,我市通过开展“两挂钩一督导”工作,认真办理初信初访,合力化解信访积案,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非访总量逐年下降,缠访闹访现象有所遏制,信访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信访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周一、每月15日都接访来访群众,对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给予解决,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然而,当下还有少数人无理缠访、闹访,故意生出事端制造恶劣影响,把上访当成一项获利方式,脱离正常诉求范围,通过给政府施加压力,以满足个人不合理利益诉求。如有的长时间滞留在政府机关门口、接访场所,甚至过夜;有的选择社会维稳敏感时期到省进京缠闹访、非正常上访;有的在缠闹访中言行过激,如谩骂、跪地、哭闹、拦车、堵路、打横幅、背黄状、摆地摊等,有的甚至以自杀、引爆、跳楼、喝农药等一些非正常行为来加以威胁,给政府施压,严重影响我市对外形象。

  如荔城区黄石镇邹某某,反映涉法涉诉类问题,已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其无理诉求未得到解决,从2014年至今共进京非正常上访6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多达8次,2015年12月,其因多次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区分局刑事拘留;荔城区西天尾镇游某某,反映涉法涉诉类问题,不服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其无理诉求未得到解决,从2014年至今共进京非正常上访14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多达6次,2014年3月7日,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仙游县园庄镇朱某某,反映不服仙游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理及要求赔偿等事宜,仙游县公安局已依法作出答复意见书,2008年8月8日,信访人表示愿意息访息诉,并签定停访息诉协议书,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信访,同时,县有关部门考虑到信访人家庭经济困难,予以一次性困难救助9万元,但信访人息访后再反弹,从2014年至今共进京非正常上访15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多达5次,2014年9月4日因冲击政府机关被仙游县人民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5年11月18日在福建省人大门口缠访闹访被仙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2月25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司法机关逮捕;城厢区龙桥街道郑某某,反映房屋拆迁未安置问题,信访事项已经三级行政机关处理完毕,但信访人仍执意串联缠闹访、频繁进京上访,从2014年至今共进京非正常上访8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次,2015年10月28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刑事拘留。 (下转第3版)

  市信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文明、有序地到指定场所表达合理诉求,这既是充分、合理反映诉求的正确途径,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以上4人为制造影响或发泄不满情绪,以满足自己不合理诉求,到北京、福州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非访、缠访闹访,属于违法上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要受到打击处理的。下一步,对长期缠访闹访滋事人员、多次进京非访人员将继续坚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正面向群众,了解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蒲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