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供销社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7.04.2017  19:46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7月26日至8月26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九组对省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12月1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迅速研究部署,提高思想认识。 12月13日下午,巡视反馈会后,省供销社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省社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刻认识省委对省社党组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既是对省社党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省社党组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大家认为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反映出省社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对此,省社党组诚恳接受巡视组提出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省社党组要求班子成员把思想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认真领会,深刻反思,迅速行动,推动整改。12月15日,省社党组召开供销社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任务分解,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省社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省供销社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巡视整改任务分工。省社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省社党组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领分管处室和单位,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为及时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省社党组先后召开8次省社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省社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先后召开12次整改推进会,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落实,推进全面整改。 12月27日,省社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意见的6个方面20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承办单位和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对巡视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坚决整改到位。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省社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寻源治本,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31项,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堵塞漏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关于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 :
      一是 强化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省社党组及班子成员认真反思自身存在问题,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省社党组及班子成员将带领供销社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克服求稳怕乱思想,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保持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扎实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供销社存在的企业改制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资金盘活不够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激发企业活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 加快推进原办公楼加固改造进度。针对原办公楼加固改造进度偏慢问题。①加强加固改造工作小组。省社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办公室牵头会同财会处、监审室、省社安办、法律顾问室等处室,专门负责原办公楼加固改造相关工作。②专题研究加快推进。省社分管副主任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办公楼加固改造工作,要求在保证质量、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加固改造工作进度。今年1月11日,省社党组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原办公楼加固改造工作汇报。1月25日,省社主任办公会议再次对原办公楼加固改造招投标事宜进行认真研究。③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今年1月,省社已委托省招标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月,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根据规定程序安排,预计3月开标,4月开工,12月前完工。 三是 加大资金投资力度。针对省供销社(供销商社)2015年末银行账户存在闲置资金问题。①组建供销投资公司。2016年8月,注册成立了福建供销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作为省供销社开展服务“三农”,特别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与拓展服务领域的投资平台。目前已经申请工商变更,改为福建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②加大为农服务投入。组建福建供销百农汇农产品有限公司,开展农产品线上线下流通服务;组建福建供销(龙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组建福建供销(霞浦)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海产品冷藏交易等服务。③积极探索联合合作。联合泉州市供销社和泉州丰泽区供销社,共同投资建设泉州供销城市公共立体停车场,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停车服务。今年,省社将继续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推进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农副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项目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
      2. 关于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加强督促指导。省社党组成员带队分赴各地市,督促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闽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目前,已有9个地市、30个县(市、区)出台贯彻省委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二是 开展自查自评。省社组织开展全省供销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综合改革的自查自评工作,肯定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并形成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自查自评总结报告,2016年11月报送全国供销总社。 三是 开展试点评估验收。2016年12月,省社组织4个评估验收小组,对10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市县供销社开展评估验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督促各市县推进综合改革工作。 四是 培育典型示范带动。2016年12月,省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长汀、周宁、光泽3个县供销社表彰奖励,大力宣传3个县供销社抓基层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 五是 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相对滞后的福州市社和南靖县社采取措施。2016年12月,省社派出工作小组对福州市社进行督导,今年1月又专门发函给福州市社要求作出说明。福州市社专题研究查找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举措,并向省社作出反馈。漳州市社将改革试点工作滞后的南靖县社替换为漳浦县社。目前,漳浦县社在发展农村电商、推进“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六是 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2016年11月,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福建省供销社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12月,召开全省供销社电子商务工作推进会,部署从五个方面推进电商工作;今年2月,召开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和闽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推进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发展进行再部署再推动。今年省社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综合改革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不断推动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从省社党组自身做起,党组成员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既积极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又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省社党组成员每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今年1月,每个党组成员都按要求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是 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1月,省社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开展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纠正并提出批评。督促下属单位党组织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今年1月,省社机关各处(室)党支部都按规定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也按规定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是 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拟于2017年上半年组织举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 四是 省茶叶公司党支部书记就上党课少的问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2. 关于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 1 )党性观念、党员意识不够强,普遍存在党费缴纳不足。一是 对党费缴纳不足的,按要求进行了补缴。全面核实党员党费应缴和实缴差额,告知各位党员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应缴党费金额、实际缴交金额、应补缴金额。在职在岗党员已于2016年8月30日前100%补齐,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已按规定补缴党费60.8万元。 二是 组织对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省社机关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通知》。 三是 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按规定和要求缴纳党费。 四是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省社机关党委每半年组织一次党费缴纳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费缴纳足额到位。
      ( 2 )个别下属单位党组织未按规定对失联党员进行处理。 一是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失联党员进行严肃处理。2016年6月23日,经省社机关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省农资集团公司1名严重违纪失联党员予以开除党籍处分。8月8日,对省农资集团公司2名失联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二是 对省农资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未及时按规定处理失联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在公司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上,省农资集团党总支书记和集团公司本部支部书记作了深刻检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 1 )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一是 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进一步落实省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 细化履行主体责任措施。制定并认真执行《中共福建省供销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实施办法》、《中共福建供销社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共福建省供销社党组廉政提醒谈话实施办法》。 三是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抓住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并认真执行《福建省供销社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
      ( 2 )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一是 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对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责任落实。 二是 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和指导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省农资集团公司在今年1月中旬,由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与各部室、各子公司、控股公司、酒店支部书记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梳理出15项风险等级为“高”、4项为“中”的岗位风险点,并加强监控。健全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财务开支审批、对外投资审批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 作出检查。对福建供销大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福建供销大厦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福建供销大厦重新修订了《福建供销大厦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2. 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
      ( 1 )“三转”不到位。 一是 立行立改。2016年8月在巡视期间,省社党组已对党组纪检组长工作分工作了调整,专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不再分管老干部、维稳和协会等工作。 二是 突出主责主业。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省纪委“四转一强”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严格划分监察审计室的监察、审计两项工作职能。纪检监察人员聚焦主业,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 三是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些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及时谈话提醒,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省社党组纪检组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都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
      ( 2 )信访处置不力。 一是 认真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对收到的每一件检控类信访件,严格按照中纪委有关问题线索处置规定办理。对2012年以来收到的38件信访件中有处置不当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处置。对举报反映福建商贸学校2013年8月公款旅游问题,经审查,虽没发现公款旅游问题,但存在多列支出差补贴,相关人员已按规定清退了多领取的出差补助2304.8元。同时,督促学校举一反三,对2013年以来的其他出差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另外四笔超发的出差补贴507.6元进行了清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该校中层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还制定了《福建商贸学校外出人员出差管理办法》。 二是 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对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对福建商贸学校2009年至2011年私设“小金库”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对负直接责任的时任财务科长薛亦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该校党委书记、校长郑长青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进行问责,予以诫勉谈话。对省社1名处级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予以党纪立案,拟按规定报省直党工委审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 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问责。2016年以来,先后问责8人次。 四是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拟于今年7月举办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人员业务培训班。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 关于变相发放福利,额外增加早午餐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停止额外早午餐补贴。省社机关从2016年5月1日起,已取消早餐及午餐供应的额外补贴。 二是 严格执行财政规定。按照规定的午餐补贴标准执行。
      2. 下属事业单位超额发放绩效工资,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
      一 及时核查。对福建商贸学校超额发放绩效工资,省社进行了核实,因当时商贸学校上报给巡视组的绩效工资发放数没有把追加的部分作说明,造成数字误差,实际并没有超额发放绩效工资,为此,已专门向巡视组作了说明。省茶叶质量检测与技术推广中心2015年绩效工资超额发放问题,系2014年剩余绩效额度滚动到2015年度发放,却未在2015年度的工资表中注明,导致检查时出现超额发放,也向巡视组作了说明。 二是 立行立改。福建经济学校和商贸学校深入细致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清退超额发放的绩效工资、违规发放的加班补贴。福建经济学校已全额清退超额发放的绩效工资,福建经济学校、福建商贸学校已按要求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加班补贴。省茶叶质量检测与技术推广中心已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科目调整,2014、2015年度的绩效工资分开记账,规范会计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三是 完善制度。福建经济学校重新修订了《福建经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福建经济学校年度(含学期)绩效考核奖励津贴评定发放办法》、《福建经济学校加班管理办法》、《福建经济学校值班管理制度》、《福建经济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及绩效管理办法》等。福建商贸学校重新修订了《福建商贸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分配方案(试行)》、《福建商贸学校加班管理办法》等,严格规范各类补贴发放标准。省茶叶质量检测与技术推广中心重新修订了《福建省茶叶质量检测中心站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四是 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福建经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倪国,福建商贸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郑长青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予以诫勉谈话。
      3. 关于公车管理较乱问题
      整改情况:
      ( 1 )涉嫌公车私用。一是 迅速查明情况。组织对涉嫌公车私用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核查,福建供销商社聘用的驾驶员郑君、张朝晖存在公车私用问题。 二是 进行严肃处理。1月13日,省社党组研究决定,对公车私用的驾驶员郑君、张朝晖予以解聘辞退。责成郑君、张朝晖分别清退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过路费、油料费及因此多发放的行车补贴费。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省社其他驾驶员的教育和日常管理,要求公车必须定点停放,严禁私用。省社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公车使用管理进行督查。 三是 修订完善制度。针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省社已重新修订出台《福建省供销社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严明驾驶员行车纪律,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今后,省社将严格按照制度加强管理,对违反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 2 涉嫌虚报临时停车费。一是 组织进行核查。①停车费发票连号和未盖章问题,主要原因是部分停车费发票是洗车发票,有的停车场管理不规范,无法提供正规发票。②个别车辆停车费偏多问题,主要原因是省社与工交大院停车场约定的包月停放时间只到晚上10点,车辆超时停放另行收费,导致费用较多。③个别车辆停放在居民小区停车场问题,主要原因是驾驶员为了方便接送省社领导上下班,在2013年上半年4-6月,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将车辆停在驾驶员住家所在小区停车场,因此产生了一些停车费。 二是 作出检查。对洗车和停车地点管理不规范问题,省社办公室主任、支部书记、分管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三是 修订完善制度。省社已重新修订出台了《福建省供销社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对报销的各种票据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 3 )行车补助方式漏洞大。一是 即知即改。省社机关车辆已于2016年5月1日起,停止按油耗折算行车公里数发放行车补助。对驾驶员多领取的行车补助进行了清退。 二是 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福建省供销社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按实际行车公里数发放行车补助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三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对办公室主任、支部书记、分管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 4 )福建商贸学校公车油料管理混乱。 一是 强化教育。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每位驾驶员厉行节约。 二是 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对油耗大、维修成本高的车辆入库封存;对行驶里程达到一定数量、年限长的车辆,加大保养频率,力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大修;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三是 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修订了《福建商贸学校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公车使用过程管理,尤其是加强日常行车记录和加油卡管理,规范用车程序,提高用车效率,减少公车使用频率。 四是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福建商贸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4.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 1 )转移接待。 一是 纠正转移接待。对省社在福建供销大厦和省福农集团公司列支的公务接待费,已全额退还企业。 二是 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出台了《福建省供销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审批、接待对象、接待范围、接待流程、报销程序及严禁转移接待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 2 )随意接待。 一是 清退违规接待费用。省福农集团公司对个人消费列入接待开支的8973.5元,已进行清退。福建经济学校对接待中不规范的部分由个人进行清退,共清退7笔计9929.12元。福建商贸学校清退了部分同城接待费用,共计12609元。 二是 健全完善制度。省社制订出台了《福建省供销社直属企业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省福农集团修订出台了《福农集团公司本部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审批权限、开支标准,建立违规接待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了业务接待人数、规模、标准控制责任制。福建经济学校修订出台了《福建经济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在食堂的接待也已按规范程序办理,外购原材料均在食堂办理入库,烹饪时再由经办人员办理领用出库手续,报销时由食堂开具收据并附上菜单,按规范程序审批报销。福建商贸学校修订出台了《福建商贸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和接待标准,做好接待工作,对于无公函或超过标准的公务活动均不予报销。福建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对不规范的账务进行了调整,并修订了《福建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三是 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直属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汇总本单位上一年度业务接待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日,接受群众监督。
      ( 3 )违规用酒。 一是 进行清退。省福农集团对2014、2015年度和半年度集团公司工作会议酒水费3012.9元,已由集团公司班子成员承担进行清退。 二是 作出检查。省社分管副主任已在省社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对省福农集团公司总经理予以廉政提醒谈话。
   5 、关于违规领取授课、补贴费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进行清退。1名省社副主任和3名处级干部,已按规定清退课酬3500元。以上同志都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二是 组织处理。省社副调研员方明在福建供销大厦挂职期间违规领取的加班费、过节费等共25998元,在巡视期间已全部清退给企业。因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省社党组研究免去其福建供销大厦副总经理职务。 三是 完善制度。研究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供销社机关干部在出资企业挂职(兼职)管理暂行办法》,重申了挂职(兼职)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各类津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加强挂职(兼职)干部监督管理,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 关于干部队伍“近亲繁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加强政策学习。省社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是 即知即改。省社机关处级及以上干部家属或子女在下属单位工作的,在巡视后,已有2名处级干部退休,1名处长和1名下属企业总经理的家属已不再续聘,其他的今后逐步消化。 三是 加强事前把关。对拟调整使用的处级领导干部,由人事教育处事先进行回避情形审核,从严控制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同一单位(含下属单位)内就业。 四是 建立长效机制。结合领导干部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工作岗位情况进行报备汇总,加强动态管理。
      2. 关于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加强政策学习。省社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条例的理解把握,提高对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性、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使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 二是 扩大考察面。从2016年9月起,省社党组对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加强个别谈话推荐,扩大推荐和考察的范围,对拟提任干部在与其同处室同志谈话基础上,还与其曾工作过的处室和监察审计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等综合工作处室有关同志谈话了解情况。 三是 规范征求意见。从2016年8月起,在考察人选确定后、考察开始前,或在进行考察、酝酿的同时,由人事教育处出具征求意见函,对所有拟选任干部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严防“带病提拔”。 四是 严格执行“凡提必核”。从2016年9月起,对所有拟选任干部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论出来之后,再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是否进行公示。 五是 规范讨论决定。从2016年9月起,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讨论决定环节,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讨论。
      3. 关于交流轮岗不够常态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积极推进轮岗交流。坚持轮岗交流与选配相结合、与下基层挂职锻炼相结合等原则,有计划地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省社立行立改,已交流轮岗机关处级干部6人,下派基层挂职锻炼2人、企业兼职6人。今后将继续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 二是 努力做到人岗相适。坚持以人为本,在干部交流轮岗安排上,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干部特点,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干部打消顾虑、放下包袱,做到人岗相宜,各得其所。 三是 规范交流轮岗工作。省社党组将认真贯彻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求各处室必须以大局为重,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决定。对工作特殊一时无法跨处室轮岗的,要求在本处室内部先进行分工调整,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4. 福建经济学校录用人员不够公开透明,个别环节违反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作出深刻检查。福建经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在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对教职工录用不够规范等问题作出深刻检查。 二是 完善制度。福建经济学校研究制定出台《福建经济学校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
      (六)其他方面
      1. 关于企业改制不彻底,“断奶又喂奶”问题
      整改情况:
      ( 1 )省茶叶公司:一是 优化员工配置。对聘用的原省茶叶公司职工到了退休年龄的有  4 人,从2017年1月底起不再聘用。同时,2017年、2018年各有1名职工也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不再续聘,逐步消化原有聘用人员。省茶叶公司将结合新合作建材商城所在地块被收储事项(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已向省茶叶公司发土地收储函),做好减员预案,预计可精减临时聘用人员6人。 二是 停止经营性补贴。从2016年开始,福建供销商社不再给新合作茶业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性补贴。今后视公司发展需要,商社可增加对新合作茶业公司的投入,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三是 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从2017年开始,调整省茶叶公司(新合作茶业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度加大对茶叶经营性业务的考核比重。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从年度奖金总额中提取3%,用于奖励年度对发展新业务经营有特别贡献的员工,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 2 )福建供销大厦: 一是 2000年至2006年福建供销大厦经过两轮置换固定职工身份的改革,全员192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同时,从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中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原固定职工21人,实行劳动合同制,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和老干部工作,其中,工程设备部6人、保安部6人均24小时轮班值守。至2016年底,原返聘的职工尚在岗18人。 二是 努力优化人员结构。在省社原有对福建供销大厦“三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岗位结构,对已到退休年龄的3名返聘职工,不再续聘。2017年退休3人,2018年退休1人,届时原返聘职工减至52%,以后逐步消化。 三是 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发挥资产优势,引进社会资源,探索组建城市综合服务社,开展社区综合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改变单一的资产出租收取租金的模式。 四是 努力优化企业机制。完善内部竞争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2. 关于惠农资金没用好,“专项”资金不专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回头看”工作。清理了2012年以来列入省级新网工程和国家农发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建设情况,围绕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手续不清、虚报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整改措施,促进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协助财政部门抓好农发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的落实和资金监管。针对巡视抽查的龙岩连城、武平等县项目,省市社对2012年以来的项目进行了全面“回头看”检查。连城县社2014年农发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虚列支出问题,已整改;武平县社2014年日用品配送中心项目购买的车辆未过户、配套设备未开具正式发票问题,已整改。 二是 加强省社直属单位项目监管。对巡视反馈提到的5个项目(省农资闽东霞浦物流中心、省农资闽西龙门物流中心、省农资莆田涵江物流配送中心、福建供销大厦消费品经营改造提升、省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电子商务中心),研究制定了项目推进措施,促进项目建设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 加强项目管理与指导。按照《福建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的新要求,落实各环节措施,加强项目管理。通过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抓好项目库建设;通过加强项目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责任,按照自下而上,各级供销社和财政部门联合会审,层层把关负责,确保项目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组织专家评审,落实项目立项、推荐上报、资金安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通过加强项目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通过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配合,确保县级财政部门监管的项目资金用好。为了更好调动设区市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16年3月已制定实施了项目资金新的分配办法,一方面对省级“新网工程”属于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及时收集摸清全省系统本年度拟建的项目情况,按因素分配法切块分配下达到各设区市,并制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加强项目监管和业务指导,督促用好专项资金;另一方面对省社直属单位的项目,加强调研,推动项目申报单位,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严格项目申报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强化项目督查,促进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是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对省社经济发展处分管副处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3. 关于虚报冒领贴息补助,钻政策空子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核减考核利润。对省福农集团公司多申领的贴息,不列入公司年度考核利润。 二是 规范业务流程。该公司对业务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加强监督,严格按规范流程做好储备工作。 三是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对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予以批评教育,分管副总经理并在公司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集团公司对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4. 关于固定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大问题
      整改情况:
      ( 1 )未经公开招标违规出租。 一是 全面清理整顿。针对50万元以上的9个项目。供销商社企管办西门仓库3项,已整改。按省社批复,去年12月下旬,与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西门仓库已全部移交上述两个征迁单位。省农资集团公司1项,委托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福建供销大厦3项,委托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省农资集团公司1项(南方物流中心),2009年租赁给厦门象屿龙得宝物流有限公司,作为省农资集团与厦门象屿集团合作的基础。厦门果品冷藏综合加工厂1项,已列入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收储范围。针对20—50万元的33个项目。省农资集团公司25项,已整改。省茶叶公司1项,已整改。厦门果品冷藏综合加工厂3项,已列入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收储范围。供销商社企管办4项,已整改。针对20万元以下的145个项目。省农资集团公司86项,其中79项已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挂牌公开招租,另外7项待合同到期后,按规定公开竞价招租。厦门果品冷藏综合加工厂28项,已列入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收储范围。省茶叶公司15项,其中已整改6项,7项待合同到期后,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招租,作出说明2项。供销商社企管办14项,已整改7项,7项合同未到期,到期后将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招租。福建供销大厦2项,1项已收回,重新公开竞价招租,1项是福州移动公司租赁顶楼用于建设信号基站,无法公开招租。 二是 作出深刻检查。省茶叶公司、省农资集团公司、福建供销大厦、福建供销商社企管办、厦门果品冷藏综合加工厂单位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对省茶叶公司总经理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三是 健全完善制度。省社修订出台《福建省供销社直属企业资产租赁和承包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资产招租组织方式,要求所有资产均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竞价招租。 四是 加强监督检查。省社有关处室将联合对直属企业的资产租赁和承包情况,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 2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一是 认真追缴欠款。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项目24项,其中省农资集团公司2项,省茶叶公司14项,福建商贸学校8项。其中23项已整改到位,累计收回欠缴租金164.6万元。未收回1项,系省农副进出口公司欠省茶叶公司3.86万元,省社将继续协调解决。 二是 完善制度措施。福建商贸学校修订了《福建商贸学校店面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店面租赁管理。省农资集团要求相关经办人员今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缴租金,对催缴后,承租户还未能及时缴纳或拒绝缴纳租金的,将采取法律等措施维护权益。 三是 进行严肃批评。对省福农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副总经理并在公司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 3 )合同签定不及时。 合同签订不及时项目15个,其中省农资集团公司13项、福建供销大厦2项,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按程序签订合同。
      5. 关于公用周转房管理混乱,公房“不公”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 制定整改方案。省社党组在对社有(公有)住房全面调查摸底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社有(公有)住房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 二是 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对管理不规范的社有(公有)住房,已经整改到位92套(处);正在整改1套,省社办公室已对住户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月1日前服从省社公开招租或搬离。省社将继续加强与原住户的沟通,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若仍不能接受整改意见,省社将委托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程序,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强制收回公房。未整改10套(合同尚未到期),已与住户沟通协商,待合同到期后即对外公开招租。其中,今年6月30日到期5套,7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3套,2018年6月30日到期2套。 三是 健全完善制度。省社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供销社社有(公有)住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社有(公有)住房管理。下一步,省社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实行市场化公开竞价招租。 四是 进行问责。针对供销商社企管办社有住房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福建供销商社企管办党总支书记、企管办负责人施延宁、资产管理部部长郑崇原予以诫勉谈话。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巡视省供销社期间移交6个线索问题和2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我们根据反映问题类别及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处置,谈话函询1件,初核26件,按管理权限转由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6件。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线索问题和巡视反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有关规定对19名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党纪立案2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4人、廉政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3人、解聘辞退2人。对福建商贸学校原财务科科长薛亦玉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免去陈东生省新合作烟花爆竹公司总经理职务,免去方明福建供销大厦副总经理职务;对福建经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倪国,福建商贸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郑长青,福建供销商社企管办党总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施延宁,福建供销商社企管办资产管理部部长郑崇原予以诫勉谈话;对福建供销商社聘用驾驶员郑君、张朝晖予以解聘辞退。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原办公楼加固改造偏慢问题
      整改措施:

      省社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对省社原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进行研究和推进。 一是 已于今年2月发布招标公告,预计3月开标。 二是 与中标单位核定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三是 组织代建和监理单位的公开招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与代建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 四是 严格对省社原办公楼的加固改造工程进行监管,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预计在今年12月前完工。
      整改时限: 2017年12月。
      (二)关于福建供销大厦经营网点改造尚未实施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 成立供销大厦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是 因外墙更新改造工程列入福州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施工时间也由福州市统一安排,因此协调领导小组将加强与市、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福州市规划设计院等有关单位协调沟通,今年将全力推进,尽快完成建设。 三是 大楼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目前已经联系省招标公司,进行招标前的品牌了解、询价和招书的制订等工作,今年6月前公开招标,12月前完成。
      整改时限: 2017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44887、8782255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68号福建供销大厦;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福建省供销社党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