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视角看平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新旧动能转换亮点呈现

28.02.2017  17:37
      2016年8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提出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打造动力强劲的新引擎。平潭结合区域特色,积极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税收数据显示,改革首年(2016年度)全区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31.98亿元,同比增长43.86%,较去年同期提高22.01个百分点,较全省增速快40.36个百分点,增势稳健。其中,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速成长,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明显,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两岸融合引领平潭发展 改革成效显著
      平潭作为连接闽台经贸往来的重要纽带,随着闽台经济融合进一步深化,成为两岸协同发展的“核心”。借着地缘优势,平潭积极探索,学习台湾地区中心城市创新模式,重点引进适宜平潭地区发展的龙头企业、培育平潭产业“动能引擎”。至2016年,平潭共入驻总部经济体10家、注册企业27户,两岸共同家园(台湾创业园、对台小额贸易市场等)入驻港澳台资企业604家。以上企业2016年创造税收6.4亿元,税收占比高达20.01%,在闽台互融互通带动下,平潭近三年来税收年均增长22.19%,税收收入总量由2013年的19.2亿元上升至2016年的31.98亿元,增速在福建省“八市一区”中稳居第一。
      二、新动能催生税源增长亮点 经济结构趋优
      据统计,2016年度平潭第三产业税收增长52.11%,较去年同期提高4.88个百分点,税收占比增至79.05%,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第三产业中新动能发展迅速(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为代表)成为新增长极,税收占比仅为30.11%,但拉动全区税收增长20.87个百分点,税收增长贡献率更是高达47.59%。税收变动趋势可以看出,当前我区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税收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尤其是新动能集中的第三产业税收增势迅猛,体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的积极进展。
      三、新动能弥补旧动能失速 助推行业转型
      新动能快速发展,正有效弥补旧动能失速导致的经济下滑。2016年度全区非金属矿开采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船舶修造业等产能过剩行业税收下降9.65%,减收1072万元,低于全区税收增幅53.51个百分点,但第三产业中的新动能行业增长92.81%,增收4.64亿元,是产能过剩行业减收额的42倍,有效弥补了旧动能失速问题。
      另外,新动能的弥补作用还体现在对旧动能行业的改造升级上。对接“中国制造2025”,我区工业结构也在不断调整优化,部分行业实现了由“制造”向“研发智造”的转型,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模式,有效激发旧动能行业的内生动力,如区重点培育产业风能行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资源整合,将科技研发与制造企业深度融合,创造了新的市场需求,2016年缴纳税款3196万元,同比增长6.6%,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30.62个百分点,实现了由负转正的历史跨越。
      四、新动能中民营经济活跃 提振市场活力
      2016年民营经济入库税收28.67亿元,同比增长46.88%,高于全区税收增幅3.02个百分点。占全部税收比例89.65%,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84个百分点,说明民营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趋加大,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尤其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代表的,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推动民营经济企业所得税增长30.71%,显示民营经济利润增加,活力进一步释放,成为带动我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
      五、税收政策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创业形势大好
    2016年,全区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减免税政策,支持各项事业发展,共计减免税收4.33亿元,同比增长2.87亿元,增幅196.58%,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一是完成出口退(免)税0.62亿元,同比增长77.14%;二是落实征前减免优惠政策2.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67%;三是全力做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根据总局样本企业情况测算四行业营改增减税约0.75亿元。营改增通过消除重复征税,优化税制环境,激发了创业热情。尤其是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创业势头高涨,推动新增企业户数快速增长。统计数据显示,全面营改增后(2016年5-12月)8个月时间里,四大行业新增税务登记企业369户,占2016年度全区新增企业户数的13.33%,创业势头喜人。
      从税收视角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实施的开局之年平潭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成绩亮眼。2017年改革步入深化阶段,平潭更应以融入“一带一路”“两岸协同发展”“三区一岛”为纽带,加快形成闽台特色产业集群、国际旅游岛特色产业集群,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以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和结构调整,助推旧动能转型再提速。带动民营经济(为平潭主体经济,所占份额89.65%)共同跨越“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推动平潭经济转型升级。

文章来源:平潭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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