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佛教院校代表出席中佛协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0.06.2014  12:37

    2014年5月3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江苏苏州召开。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福建佛学院副院长如妙法师、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闽南佛学院常务副院长界象法师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国家宗教事务局张乐斌副局长作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全国各地汉传佛教院校,必须认真学习《全国汉传佛教院校申请学位授予资格办法(试行)》,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有关指示精神,做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