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4个月盗走佛像42尊 涉案金额近50万领重刑
24.10.2014 18:03
本文来源: 法院
2013年3月17日凌晨,被告人刘某伙同詹某福(另案处理)携带事先准备的编织袋、胶纸、剪刀钳等作案工具打的至登云岩寺,由詹某福翻墙进到寺庙内,从里面打开寺庙大门,二人进入寺庙将十八尊罗汉、三尊观音像和两尊善财莲花等23尊木制佛像搬到寺庙外,并用编织袋、胶纸将佛像包装好。后被告人刘某打电话叫的士将佛像载至广东省饶平县饶洋村刘某的出租房内。销赃至广州。
2013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多次伙同詹某华(已判刑)及詹某福、詹某、詹某远(均另案处理)等人窜到福建省南靖县、广东省梅县多个寺庙盗窃佛像,其中被告人刘某参与盗窃三起,盗窃佛像42尊,价值合计人民币485700元。今年5月5日,刘某在广东省汕头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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