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发展下线120余人 男子组织非法传销获刑

23.07.2015  14:07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柘法) 柘荣一男子在网上注册成为一家非法传销公司会员后,还积极将该非法传销组织引入柘荣县。在成为传销公司柘荣地区代理商后,该男子在柘荣开班讲座,发展下线人员及加盟商家。至2012年6月案发,共发展下级商家114名、金牌代理12名、间接发展VIP会员及普通会员多达4475名,获取区域代理佣金127余万元。昨日上午,记者从柘荣法院获悉,这个传销组织已被摧毁,涉案的张某被判刑。

   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

  据承办此案法官介绍,非法传销公司亿家公司是应某(已判刑)等人于2010年间成立的,亿家公司成立后推出“万家购物”网站平台,采用“消费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消费=存钱=免费”、“一元返利”计划等虚假宣传手段,吸引社会公众到网站注册成为该公司的普通会员或加盟商。

  之后,该公司以消费后高额分红、积分返利、代理佣金等返利或奖励方式为诱饵,通过设立区域代理、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VIP会员、普通会员等级,采取“拉人头”的方式不断发展直接或间接下线,并以发展的下线份额数量的多少作为晋升及提成奖励的依据。

   将四千多人拉进传销组织

  据了解,柘荣男子张某于2011年6月注册成为“万家购物”网站会员,并于同年8月申请成为金牌代理商。而后,张某又成为该公司在柘荣区域的代理商。在成为柘荣区域代理商后,张某立即注册成立了柘荣县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作为“万家购物”网站的联络、宣传点,大肆宣传“万家购物”传销活动,开班讲座,发展下线人员及加盟商家。

  至2012年6月案发,柘荣“万家购物”传销网络共发展下级商家114名、金牌代理12名、间接发展VIP会员及普通会员4475名。

  通过“万家购物”传销活动,张某作为柘荣区域代理获得区域代理佣金127余万元。案发后,张某于2014年1月16日到柘荣县公安局投案,并退出赃款人民币11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张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60万元。

   柘荣区域代理获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鉴于被告人张某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退出部分违法所得,且系初犯,对张某予以减轻处罚,依法对张某宣告缓刑,故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继续追缴张某违法所得人民币71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