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检察院邀200余人旁听受贿案庭审

15.06.2015  20:25

 

    福建检察网6月15日讯(王小瑜) 近日,福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翁某忠、翁某祥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审理。为进一步落实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检察业务素质和强化职务犯罪警示预防教育效果,当天,福鼎市检察院和法院邀请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机关干部、团市委代表、各乡镇(街道)及项目指挥部领导等200余人观摩和评议庭审。
    该案被告人翁某忠在担任该市山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百胜新区建设指挥部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百胜新区土石方平整工程、道路沥青铺设工程、监理项目工程等提供帮助和照顾,并通过其子翁某祥等人共同收受利益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56.5万元,在当地造成很大影响。
    为确保旁听庭审活动取得实效,该院制作了《案情简介》、《庭审流程提纲》等材料提前发放到听庭人员手中,该院公诉科负责人带队出庭支持公诉,并提前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进行预测,准备了详细的讯问及质证提纲。庭审中,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异议,公诉人沉着应对、答辩得体、举证有力,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代表们从出庭规范、讯问询问、质证辩论、出庭效果等方面对本次庭审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认为庭审环节规范有序,公诉人用语规范、表述清晰、质证有力,量刑建议合理,达到了理想的出庭效果,给出了“优秀”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