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收回180余亩商住用地 没收海洋公司定金8280万

20.08.2016  14:37

  海峡网8月20日讯(海都报记者 邱也栩)昨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获悉,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因欠缴土地出让本金2000万元,已拍得的平潭180余亩住宅、商服用地遭收回,并没收定金8280万元。

  据了解,2015年3月24日,海洋公司竞得2015G0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该宗地位于坛西大道东侧、平岚一路西侧、万北路南北两侧,面积180.4785亩,成交价为41400万元。

  公告显示,拍得土地后,海洋公司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金,经8次书面催缴和4次约谈,截至8月1日仍欠缴土地出让本金2000万元,已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2016年8月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向海洋公司发出解除出让合同通知书,解除《出让合同》,没收定金8280万元。

  记者了解到,海洋公司为文化部直属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的子公司,是为了方便中国海洋文化中心项目开展而成立的。

  据了解,中国海洋文化中心项目原计划投资30亿元,定位为国内唯一的以海洋文化为主体的特大型、综合性、多功能、国家级文化产业文化综合体。该文化综合体包括大型演艺会展中心、国际艺术品交流中心、总部基地大厦和艺术家住宅中心,计划建设面积约3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