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非法集资1240余万元被连城县检察院批捕
06.08.2014 20:16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8月6日讯 (黄建攀)许诺高额利息回报,非法集资1240余万元,造成680多万元巨额借款无力偿还。8月1日,经连城县检察院审查,涉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蒋某被批准逮捕。
2013年正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蒋某(女,31岁)以帮人还款、放息、招标工程等名目为由,通过周某、罗某、兰某等人宣传高息借款的事实,以月息3—3.5分或每万元日息50元—200元不等的高额利息为引诱,承诺还本付息,先后向30多人共非法集资1240余万元。
蒋某将借款部分用于还本付息、标会和日常生活开支,其余集资款项不知去向,并未用于实际的投资经营项目。蒋某本人无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根本没有实际偿还能力,造成680多万元借款无力偿还,且资金去向不明,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今年1月21日,蒋某为了躲债不见踪影,多名受害人无法收回借款本息,遂向警方报案。经过多次做其家属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蒋某迫于法律压力,于6月27日向连城警方投案自首。
本文来源: 检察
06.08.20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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