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何泽中检察长作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报告

10.11.2014  21:31

 

 

福建检察网11月10日讯(贺华锋) 今天下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泽中为省院机关全体干警作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起点上推进检察事业新发展》的专题学习辅导报告。

何泽中从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个有机统一”、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五大体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求、切实将依法治国落实到检察工作四个方面,全面辅导和系统解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决策。

何泽中指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有机统一。

何泽中强调,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建立起社会主义法治“五大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何泽中指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求。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赋予了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重要角色和地位。《决定》中直接出现的“检察”一词有28次,其中“检察机关”9次,“检察院”7次,“检察权”3次,“检察官”9次,涉及检察机关履职的方方面面,这充分说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参与度之深入、与检察工作关联度之紧密、对于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之重要,都是前所未有的。

何泽中谈到,《决定》进一步优化了检察职权配置,赋予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予以督促纠正和提起公益诉讼两项职能,并在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职权。此外,在司法行为和执法方式上进行了规范。在深化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决定》作出了具体部署。包括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方面,要坚持政治方向,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要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坚持从严治检,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

何泽中要求,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切实把依法治国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用四中全会精神武装思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研究谋划明年检察工作,按照新要求理清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取得新成绩。  (摄影:冯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