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11.11.2016  21:32

  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群英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榕开展《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2天时间里,检查组实地察看了福建马江举重基地、海峡奥体中心、飞凤山奥体公园、宝力豪健身俱乐部、福州等高线攀岩运动俱乐部、福建大樟溪休闲游乐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之光生态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全省开展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情况;促进各类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在榕召开了座谈会,听取省体育局、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刘群英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条例颁布实施十年来对我省体育事业发展起到的积极推动作用。她指出,要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要带动全民健身健康发展,打造便民利民的健身场地和设施,加大体育场馆的开放利用程度;进一步促进体育服务业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拓展多元化的体育产业新业态;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促进体育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