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

13.05.2022  23:09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3日电 (彭莉芳)为促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福建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能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近日,福建省体育局正式印发并试行《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能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教材应在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并由属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严禁使用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的培训教材和资料。

  《意见》还对体育类校外机构执教人员、场所规模、资金监管等提出明确要求。

  执教人员方面,培训机构应按照体育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教学人员。

  场所规模方面,培训机构场所面积应能满足培训需要,开办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培训场地面积不少于开办场所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确保场所不拥挤、易疏散。

  资金监管方面,《意见》还对资金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培训机构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优惠措施等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监督,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遏制违背公益属性的不良行为。(完)

【责任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