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法规体系已逐渐形成 为体育事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3.10.2015 10:53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本报记者 张媛
“体育法以宪法为依据,表明了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态度,确立了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方针、任务和原则,为促进体育事业在法治轨道快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的基本纲领。20年来,各项体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进步。”近日在体育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树安,对体育法颁布实施20年来体育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回顾,并介绍了体育法治建设情况。 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 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了一届有特色、高水平、无与伦比的奥运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和中国体育事业留下了丰厚的宝贵遗产。 7月31日,在吉隆坡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128次全体会议上,北京携手张家口获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中国举办冬奥会,将推动3亿中国人投身冰雪运动及相关产业,也将为健康中国、奥林匹克运动作出新贡献。 “我们高度重视运动员思想政治和文化教育工作,培养运动员为国争光、拼搏进取的精神、意志、心理、作风,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退役安置保障,认真做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杨树安如是说。 他指出,近年来,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已成为国际体坛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1995年体育法获得通过,同年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起,将每年8月8日设置为“全民健身日”。 “多年来,体育总局始终坚持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发展。”杨树安说。 杨树安介绍,体育总局努力加快改革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群众体育工作格局,通过开展《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度检查,督导各级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加强与文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将体育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各地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重要而独特的作用;着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健全群众身边的基层健身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科学健身活动。 体育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2006年,我国体育产业增加值为982亿元;2013年,这一数值快速增长到3563亿元。 近年来,我国体育产业领域不断拓展,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质量逐步改善,产业效益明显提升,形成了以竞赛表演业和健身休闲业为驱动,以体育用品业为支撑,体育场馆、体育培训、体育中介等业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体育产业的整体规模逐年增大。 作为新兴产业、朝阳产业,体育产业无疑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 为大力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杨树安介绍说,体育总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大力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充分学习借鉴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各地设立产业引导资金。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体育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体育服务业,提高体育产业的集约化经营水平。同相关部委合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投融资、税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些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的政策措施。连续多年成功举办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努力探索体育与文化、旅游、科技、传媒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的途径。 深入推进足球协会改革 “我国体育事业各项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杨树安说。 自2013年以来,体育总局共取消和下放了3项行政审批事项,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提出了清理意见,公布了《体育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严禁在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 体育总局下发《赛事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等文件。除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少数特殊项目赛事和在华举办的少数国际体育赛事外,取消了包括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在内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赛事审批。 针对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工作,体育总局明确了统筹考虑、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改革思路,选择若干单位分类进行改革试点,目前正在稳步实施。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正在深入推进中国足球协会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落实。 扎实推进体育法治建设 体育法颁布施行20年间,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我国已逐渐形成以体育法为统领,以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体育行政法规为支撑,以体育总局和有关部委单独或联合制定的大量具体调整各类体育关系和实施体育管理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大量地方性体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基础的体育法规体系。”杨树安介绍说。 他指出,多年来,体育总局高度重视体育法治建设,在发展实践中形成了对现阶段体育法治建设规律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把握,我国体育法治建设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和事业需要,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为体育事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体育法实施以后,大部分省市的体育部门建立了体育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任务、权限、行为规范,普遍建立了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岗位责任,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多年来,体育总局对体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也作出了各种部署,组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或者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关行政法规的实施以及全民健身、反兴奋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使用等,开展了各种执法检查,不断强化和落实体育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 体育法颁布以来,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收效明显,开展了多样化普法教育活动。体育法学研究日益广泛深入,体育法学学科地位不断提升,研究成果日益增多,研究质量和水平逐步提高,一些研究成果直接或间接为体育法制决策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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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1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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