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设区市体育局输送省优秀运动队第二次核查工作的通知

01.08.2014  12:24
 

各设区市体育局:

 

根据《第十五届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特殊计分办法,各地市在2011年1月-2014年6月期间每输送一名运动员按9分计入各代表团。第一次核查工作已于6月底结束,现将本周期已核查的报调运动员名单公布在省体育局网站进行第二次核查,如有异议请于8月6日前将核查结果以书面形式(盖公章)传真至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逾期将视为认同。

传真:0591-87814822,联系人:周东焱。

 

 

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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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4省队报调运动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