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赴泉州市检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12月17日—18日,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唐佑明带队到泉州进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实地检查。泉州市体育局副局长谢文华陪同检查。
在两天的时间里,唐佑明处长分别深入泉州市晋江、南安、丰泽、鲤城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形式,详细检查了市、县(区)政府全民健身“三纳入”落实到位情况和主要工作难点、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发展的使用范围和用于群众体育工作的比例、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实际情况、市县级政府落实《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体育)落实情况等内容。
泉州市地处福建省东南部,是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全市土地面积11015平方公里,辖4区3市(县级)4县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常住人口836万人,经济总量连续15年位居全省首位。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泉州市于2011年制定并实施《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泉政〔2011〕2号),并印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企业)、各高等院校。随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2011年以来,泉州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推动全社会参与健身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基本建立具有鲜明的泉州侨乡特色、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达到317万多人,占常住人口总数836万的38%。
调研中,唐佑明处长对泉州市全民健身工作尤其是政府“三纳入”工作、全民健身场馆设施建设及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表示充分肯定。希望泉州市继续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因地制宜地引导群众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的火热局面,推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贯彻落实,提升群众身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