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队参加2015年全国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通知

19.06.2015  12:51
  概    要 

关于组队参加2015年全国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国青少年体育活动计划的通知》(体青字〔2015〕17号)文,经研究决定,福建省参加2015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田径项目由福州闽清城关中学组队参加,游泳项目由厦门一中组队参加,武术项目由泉州市剑影实验学校、泉州南少林国际武术学校、福州七中三个学校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羽毛球项目由安溪县体校组队参加,击剑项目由福安市体育总会组队参加,乒乓球项目由厦门三中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户外营地夏令营”湖北站荆门活动由仙游县体校组队参加,北京站水上活动由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组队参加,北京站登山活动由永泰大樟溪户外营地组队参加,安徽站池州活动由沙县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组队参加,福建站闽侯旗山活动由晋江市毓英伙伴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队参加,山东站日照活动由武夷山体校组队参加,湖南站韶山活动由南靖县祥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队参加,甘肃站金昌活动由晋江市毓英中心小学组队参加。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抓紧组队,遵照规程,及时组织报名、报到,严格队伍管理,加强赛风赛纪教育,确保参赛工作安全顺利。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纸质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处(传真电话:0591-87833911、电子档发送QQ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

省体育局青少处  陈开卷、黄  旻

电  话:13599427138、15860265653

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  陈丽红

电  话:13805053763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国青少年体育活动计划》的通知

2、各项目夏令营活动规程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