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调研评估的通知

20.10.2014  14:27
  概    要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调研评估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近年来,在全省各级体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各级体育部门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为落实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关于“加强成效评估”的部署,提供下阶段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依据。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决定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体育健身设施调研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评估目的

推进《计划》所提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目标任务评估工作,摸清各地《“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十二五”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及“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需求,为《“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前期调研论证、打好基础。

二、调研评估内容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及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基本情况;

(二)体育健身设施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包括:

1.“雪炭工程”实施情况;

2.“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情况;

3.体育总局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健身场地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三)各设区市、区“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需求。

三、工作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研评估工作。调研形式分为:

(一)实地调研

省局群体处将组成调研组,于10-12月间分专题对部分地市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的主要项目为“雪炭工程”、体育总局命名资助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户外健身场地、各设区市具有当地特点的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等(实地调研的设区市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召开座谈会

在实地调研地市召开市、县(区)体育部门、乡镇(街道)基层体育工作者座谈会。

(三)问卷调查

发放调查表和调研问卷,就“雪炭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命名资助体育健身设施等项目及其建设管理政策征询各地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及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体育设施建设管理调研。要深入了解基层对公共体育设施的需求,摸清当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充分利用好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成果,在调研基础上建立健全体育健身设施信息数据库,为本省“十三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打好基础。

(二)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本地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自评。自评工作要对照《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所提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评估通知》有关要求进行,通过自评对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三)积极配合群体处做好调研评估工作。请按附件1的格式撰写书面自评报告,按要求组织填报调查表和调研问卷(见附件2-3),于2014年11月15日前上报群体处,并将电子文档、表格用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调查表和调研问卷可在体育总局政府网站群体司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群体处 李境韬,电话:87814911

 

附件:1.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自评报告(模板)

2.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政策调研问卷

3.体育健身设施项目调查表

 

 

福建省体育局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1-附件3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