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做好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

30.04.2015  13:56
  概    要 

关于做好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健身路径更新维护是一项体育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目前部分地区健身路径存在年久失修、“重建轻管”等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健身路径更新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确保人民群众科学安全健身,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普查摸底

各地要针对每套器材安装地点、年限、产品名称、件数、损坏状况、维护人员等情况,对本辖区的所有健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建立台账,对于有质量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管护;对一时无法更换或维修到位的,要进行拆除或竖立禁止使用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加大资金投入

要按照《关于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体群字[2014]49号)有关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各地每年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对全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已到安全使用期的路径器材进行更新,制定当地更新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实施方案。

三、建立长效机制

要根据摸底情况,结合编制本地区“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完善路径器材更新维护办法,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各地以向厂家或中标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运转有效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各地可学习借鉴福州市的经验做法,将城市社区和农村更换和新建健身路径工程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安排专项资金更换健身路径,并通过对健身路径配备二维码标识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后期管理维护。

四、加强督促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设区市、县体育局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健身器材的管理责任。要落实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严格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健身安全。各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健身点按要求设立标志栏、告知牌,注明健身器材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避免因器材使用不当而引起意外伤害事故;对于已有破损或不全的此类标志栏、告知牌,必须立即进行修补和更换。各地要定期对所辖县(市、区)健身路径更新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和及时更新维护的要限时整改。

省局将投入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300万元对各地全民健身路径更新维护进行补助(分配方案附后)。请各地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当地本年度更新健身路径《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局群体处备案。另将福州市体育局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借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更新工作。

联系人:省体育局群体处  李境韬

电  话:87814911,13960786686

 

附件:1. 2015年全省健身路径更新补助分配方案

2.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下发2015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体育局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

 

2015年全省健身路径更新补助分配方案

序号

地  区

资金

1

福州市

30万

2

漳州市

30万

3

泉州市

30万

4

莆田市

30万

5

三明市

40万

6

南平市

40万

7

龙岩市

40万

8

宁德市

40万

9

平潭综合实验区

20万

合计

300万元   

 


附件2

 

榕体群〔2015〕6号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下发

2015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为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拟在县(市)区街道社区和乡镇行政村继续更换和新健身路径,落实好《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国家新标准(简称《新国标》),保证群众放心安全使用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健身多元化的需求。我局制定了2015年福州市全民健身/P>

 

附件:2015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福州市体育局

2015年1月26日

 

 

附件:

2015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城市社区和农村更换和新建健身路径工程是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推动该项工程顺利实施,落实好《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新国标》,保证群众放心安全使用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健身多元化的需求,现就2015年福州市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布局

(一)健身路径更新301条(与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衔接)

其中:鼓楼区10条、台江区20条、仓山区35条、晋安区25条、马尾区36条、福清市15条、长乐市30条、闽侯县40条、连江县40条、罗源25条、闽清10条、永泰15条。

(二)市级农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个:采取申报形式确定。

二、建设资金

(一)健身路径

每条健身路径至少投入3万元以上。市里给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更新的健身路径(共计126条)每条补助1万元,共安排126万元,所需资金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各相关区每条健身路径至少配套2万元。其他县(市)农村健身路径建设资金由县(市)政府投入。

(二)市级农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每个中心建设资金50万元,属于五城区和财政转移支付县的,市里给每个中心补助25万元,共安排75万元,所需资金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相关区、县政府给每个中心至少配套25万元。

三、工程标准

(一)健身路径

对应省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标准,配十二件以上符合《新国标》标准的室外健身器材(含配置一至两件室外轨道棋)。

(二)市级农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室内体育活动房(含棋牌室一个、室内乒乓球桌两张和健身器材三种以上);

2、室外全民健身路径两条;

3、标准水泥灯光篮球场一个;

4、门球场一个或羽毛球场两个或气排球场两个。

四、实施要求

各县(市)区要重点更新2009年以前建设或使用期限超过6年以上的健身路径器材。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全民健身工程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协调行动、整合资源、分工负责,并采取实地检查、评估等有效手段,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主动将健身工程纳入当地城市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选址、更新、器材配件和施工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签定协议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

各县(市)区应于4月上旬前向市体育局申报,由市体育局负责审核批准。

(二)实施

各县(市)区应于5月-9月组织工程建设和器材采购工作,9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

(三)检查验收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将于10月-11月组织检查验收,根据完成情况拨付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