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严肃纪律端正赛风抓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参赛办赛工作的通知

30.06.2015  18:36
  概    要 

关于严肃纪律端正赛风抓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参赛办赛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这是在全面深化体育改革、持续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背景下举办的一届综合性体育盛会。近日,中央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组专门向我省发文,并提出了五条具体意见,要求我省作为一青会东道主,要带头严肃纪律、端正赛风、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强调要高度重视一青会的纪律检查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督促我省所属代表团共同做好有关工作,成为赛风赛纪方面的表率,确保一青会精彩、和谐、成功举办。省体育局党组认为,虽然我省既参与办赛,又有福州、厦门两个代表团参赛,占据着一定的天时、地利,对圆满成功举办赛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本届青运会是中央巡视组巡视完国家总局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性综合运动会,也是我省首次承办的全国性综合运动会,国际上关注,中央领导和中央巡视组关注,国家体育总局关注,省委、省政府关注,全国人民和福建人民关注,本届赛会赛风赛纪和廉政建设状况如何,能否节俭、廉洁、干净办赛、参赛,直接关系到赛会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中国体育的国际形象,关系到福建在全国的形象。为此,就我省如何抓好第一届青运会参赛办赛工作提出如下五条意见,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均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落实赛风赛纪责任制。

二、福州、厦门两市体育局要科学合理确定参赛目标,强化体育道德风尚意识,既要体现竞技实力,更要表现出良好体育精神风貌。切实树立正确参赛观、政绩观,正确看待胜负,扭转金牌至上意识,倡导文明参赛、干净办赛。

三、福州、厦门两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加强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纪律法规的教育引导,尤其是尖子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要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有问题按照正常途径反映解决,树立良好体育道德风尚。

四、福州、厦门两市体育局及参赛队、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明确反兴奋剂责任,加强管理监督,防止出现监管缺失问题;强化教育、加强宣传、管好食品、规范用药,避免兴奋剂问题发生。

五、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均要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联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目发放或赠送的现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的通知》(体党字﹝2014﹞62号),绝不准假打假摔、幕后交易、“君子协定”,绝不准收送现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以谋求优势或照顾。

特此通知。

 

 

 

 

福建省体育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