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体育场馆景区公园等将向残疾人免费开放
福州新闻网12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全省各级体育场馆、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等场所,将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保民生:无业重残者
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意见从困难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生活补贴、养老保险、住房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加大困难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精神障碍患者门诊、住院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外的个人负担部分,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一级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二级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
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个人最低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我省制定了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造福工程”叠加补助政策,在享受每人3000元补助的基础上,按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对有家庭无障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户,省残联再给予每户1000元补助。同时,我省还将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到2020年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保就业:公家单位带头
招录安置残疾人就业
我省还制定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若干政策,并将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我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建立岗位预留制度,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
为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我省要求,到2017年所有市辖区、到2020年所有县(市)至少建有1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实行定额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标准由1500元/人提高到5000元/人。
我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并将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
保服务:实现康复室全覆盖
我省将实施儿童残疾筛查管理、建立残疾报告制度等康复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前,在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室,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对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到7~12岁残疾儿童。对0~6岁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康复训练补贴实现全覆盖。
就残疾人受教育,我省提出实施特教学校(班)学生“三免两补”(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政策,对随班就读的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政府助学金政策,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
我省将进一步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各级体育场馆、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等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允许1名陪护人员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