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04.09.2014  14:13

为促进我省体育彩票事业健康发展,优化销售网点布局,方便群众投身公益事业购买体育彩票,根据《福建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请办法》(闽体〔2012〕110号)、《福建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请办法补充规定》(闽体彩〔2014〕93号)的相关文件规定,我中心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征召体育彩票代销网点(代理销售除竞彩及即乐彩游戏之外的所有体育彩票品种),新设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条件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户籍在拟设代销网点所在县(市、区);

3.达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

4.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申请人必须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体育彩票销售,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二、代销网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面积10平方米左右;

2.距离现有相邻代销网点150米以上;

3.可以安装电信部门带有VPDN宽带功能的电话;

4.经营场所具备不损害电脑设备的安全工作环境;

5.经营场所能安装招牌、灯箱等形象设施,有位置张贴、摆放体育彩票相关的宣传资料;

6.能按照国家体彩中心和省体彩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

7.为了保持销售场所的固定性和方便彩民,销售网点一经设立就不允许移机,严禁私下转让。

三、申请方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拟设销售网点经营场所位告);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销售网点,且报名信息一经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3.按照先申请先考察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拟经营门店进行实地考察,确定该区域(地段)新增代销网点准业主人选。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新征召代销网点,不收取体育彩票设备风险金,但网点业主需与省体彩中心签署“体育彩票设备保管及投保协议”,按照省体彩中心要求,为终端设备购买财产保险,保险费由省体彩中心从该网点的代销经费中代扣;

2.未经审核批准,申请人擅自进行的场地租赁,房屋装修,设备采购等行为与我中心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最后确定布点的准合同人,要按省体彩中心规定标准装修店面并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开机售票;

4.由于体育彩票设备资源有限,请尽快报名,先报先审,资源分配完毕即报名截止。

五、申请报名时间和地址

1.申请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申请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体彩办

 

 

 

 

县(市、区)

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蕉城区

章文明

18065935150

宁德市南际路文体局体彩办

章晓丽

18065935152

福安市

吴金华

18065935153

福安市公园路58号文体局一楼体彩办

胡隽

18065935156

福鼎市

孙晨剑

18065935157

福鼎市体育中心二楼体彩办

郑心

18065935158

霞浦县

郑叶莉

18616592507

霞浦县体育场青少年活动中心体彩办

黄熙

18065935160

古田县

陈涵

18065935167

古田县建设路1号文体局体彩办

寿宁县

刘宏玉

18065935163

寿宁县茗溪图书馆大楼体彩办

周宁县

陈隽鸿

18065935162

周宁文体局体彩办

柘荣县

袁剑鸣

18065935165

柘荣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体彩办

屏南县

陆海清

18065935161

屏南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体彩办

3.设点范围:全市范围内。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德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所有。

六、宁德体彩中心监督电话

0593-288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