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住房消费 楼市“榕八条”本月1日起继续执行

04.08.2015  19:09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7月31日到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该文件涉及的优惠政策从本月1日起继续执行。

  该文件在福州市范围内取消普通商品住房限购(详见本报2014年9月23日1版),提出了“支持首次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完善预警预报系统”等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新政策、新措施,被业内称为“榕八条”。

  福州新闻网8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朱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