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提取逾68亿公积金

29.03.2016  12:37
  

  厦门日报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 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7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厦门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厦门市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月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厦门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厦门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关于支持父母、子女本市预制板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建议、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在厦购房、厦门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台港澳籍在厦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规范厦门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及厦门201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厦门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7个科,下设2个管理部。

  二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7家,与上年保持不变。全年实缴单位21673家,实缴职工76.31万人,缴存95.96亿元,同比增长14.6%。当年新开户单位5976家,新开户职工21.1万人,净增单位1557家,净增职工1.25万人。

  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589.45亿元,缴存余额237.0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45%、13.35%。

  (二)提取:

  全年提取68.05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0.91%,比上年同期增加11.71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352.43亿元,同比增长23.9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10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9家,与上年保持不变。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万笔72.06亿元,同比增长50.47%、126.2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6.01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1万笔389.95亿元,贷款余额233.41亿元,同比增长9.01%、22.67%、24.58%。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8.48%,比上年同期增加8.88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全年,未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应回收项目贷款本金,实际回收贷款本金4.6亿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6亿元,项目贷款已全部结清。

  (四)购买国债:

  全年,未购买、未兑付国债,期末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

  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余额)7.31亿元。其中,活期0.1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5亿元,1年以上定期0.1亿元,协定存款5.58亿元。

  (六)对外融资:

  2015年度对外融资2亿元,截至2015年底对外融资余额3.7亿元。

  (七)其他:

  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98.48%,比上年同期增加6.68个百分点。

  三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95127.72万元,同比增长2.32%。存款利息收入10627.6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84499.15万元,其他收入0.92万元。

  (二)业务支出:

  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41467.09万元,同比降低4.20%。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29932.55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610.0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583.36万元,其他支出6439.38万元,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贴息支出897.04万元,低收入家庭贷款贴息支出4.75万元。

  (三)增值收益:

  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3660.63万元,同比增长7.99%。增值收益率2.38%,比上年同期减少0.1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423.00万元,提取2016年度管理费用1536.9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700.73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5202.48万元。

  (五)增值收益上缴情况:

  全年,上缴财政2015年度管理费用1417.66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173.16万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8463.03万元。

  (六)管理费用支出:

  全年,管理费用支出1459.66万元,同比增长30.89%。其中,人员经费790.21万元,公用经费220.84万元,专项经费448.61万元。

  四 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81.7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7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79%提取。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个人贷款,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93362.48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9%。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5年底,项目贷款已全部结清,无项目贷款逾期情况。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项目贷款余额的4%计提。当年未使用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840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