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可办事项增至30项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增加“一趟不用跑”的服务事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对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升级改版,网上可办事项增至30项,同时在“闽证通”APP上开通部分公积金可办事项,20日起,各缴存单位和个人登录网厅或“闽政通”APP即可办理。
据悉,网厅升级后,单位用户可在网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职工信息变更等办结类事项;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申报类事项;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仅限企业)等开户类事项;单位变更汇总查询、职工个人公积金查询、职工账户明细查询、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汇缴核定总表打印等查询及打印类业务,及个人账户注销、解除缓缴申请等其他业务。
个人用户在网厅则可办理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带印章)等办结类事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为中心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主贷人)等申报类事项;及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查询、个人变更信息查询、个人贷前咨询、贷款进度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还款计划、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等查询打印类业务。
此外,“闽证通”APP上也新增了可办事项。缴存职工可在APP上办理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等办结类事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为中心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主贷人)等申报类事项。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类业务的办理时间不同。办结类事项可当场办结,申报类事项可在网厅申请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开户类事项可在单位经办至柜面签订授权书之日当场办结。此外,原网厅业务事项“缓缴申请”“单位注销”“转入托管户”,因系统原因暂停网上办理。(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