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双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

03.03.2016  18:14

  我市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相应调整,并从3月1日起执行,其中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万元。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市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相应调整,并从3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降低首付比例。首次或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按20%执行。

  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全市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

  三、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至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放宽贷款住房面积限制,职工在2016年3月1日之后购买的非普通自住住房也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