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装"伪基站"售卖两男子非法经营获刑

26.06.2015  12:42

  莆田网讯 近日,莆田小伙林某、黄某和同伙因非法生产、售卖“伪基站”设备牟利获刑。

  2013年7月至10月间,林某向福建省外的“老郑”、“小贾”购买80台伪基站设备用于非法销售,非法盈利达168万元。见该“生意”好赚钱,林某、吴某找到技术员黄某等人,联手从淘宝网购买“伪基站”设备,自行组装后销售100台,非法盈利220万元。

  近日,荔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九年,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5万元。(湄洲日报记者 洪颖 通讯员 吴华英)